城市化、土地征收与流转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是中国目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城市化发展需要土地。在目前情况下,土地流转是满足城市化发展用地需求的重要方式。然而,不管是城市化的发展还是土地流转的推进,都必须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这包括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农民权益难以保证社会就难以安定,因此,农民土地权益的实现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法律则是为此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的根本保证。笔者通过研究得出本文结论。
<<
柴荣: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曾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编教材3部,发表论文80余篇,在包括《法学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法学家》在内的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中文学术论文40余篇。获第一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现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特聘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台湾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比较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王小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山西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法理学教学和科研。近年来主要关注城市化发展和农民权益问题,参与多项省部级相关课题,并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