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内涵分别进行了界定和分析;接着进一步指出社区概念的变迁。第二部分首先对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概述;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三种社区治理模式;然后进行国内外社区治理的比较与借鉴,其中分别对新加坡、美国、香港和中国内地城市的社区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和建设正处于政府主导型的社区治理模式向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模式转变时期。由于城市之间社区治理和建设的基础不同 ,各城市在社区发展阶段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由行政型社区向合作型社区和自治型 社区的发展过程代表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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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洪:1970年9月出生,安徽省桐城人,西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西藏自治区政协委员。研究领域为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与法治建设。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1项,国家民委项目1项,司法部项目1项,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项目2项,获西藏自治区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在《西藏研究》《理论探讨》《西藏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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