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是最好的司法“防腐剂”,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2013~2014年,四川司法公开全面提速。四川各级法院按照四川高级法院的部署,卓有成效地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完善门户网站自助服务功能,推进庭审公开从受众有限的、单向式的法庭审判向微博、视频同程直播的双向互动模式拓展;加强生效裁判文书网络公开;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系统,尝试网络拍卖、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有效地实现了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四川省、市、区县检察院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新受理、办理案件全部上线运行;正式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完善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平台;加强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积累和总结丰富的检务公开试点经验。四川公安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指导下,建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公开执法信息、提供查询及自助服务;加强“四川公安”网站建设,完善网站信息公开与监督功能;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稳妥地推进警务公开。四川司法监狱坚持“大执法”理念,推进狱内公开到狱外公开、监狱公开到社会公开,通过狱务公开机制和平台,推动和展示监狱执法的公正和透明,全面深化狱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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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秉晖: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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