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作为国家的能源基地和中部省份,经济社会矛盾具有复合性特征。既面临着因发展滞后而与发达地区日益拉大的差距,又面临着刚性能源供应同资源、环境、其他产业之间的冲突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贫富矛盾。因此,促使经济增长由“突进”向和谐轨道转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山西尤为重要。我们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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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劲民: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研究员,曾在美国、加拿大做访问学者,长期从事经济、政策、山西省情研究。著有《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保障》《德国鲁尔区经济结构调整》《欧美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析读》等专著,主编出版《山西发展研究》系列丛书等。近年来,主持的研究课题成果主要有《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研究》《推进山西煤炭产业循环发展研究》《山西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研究》《山西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山西省情报告》等,多次荣获山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西省科技进步和国务院发展研究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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