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回顾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信托业的法治化进程,分别对信托业立法、信托业执法、信托业司法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同时在回顾历史的基础上对信托业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相关分析,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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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滨:法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等40多项;撰写多篇要报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主编《中国金融监管报告》(11部);在《经济研究》《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英文专著2部、译著1部。先后获得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创新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奖对策研究类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优秀皮书奖一等奖,金融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奖,并被授予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2014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金融科技及普惠金融等。
张超: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欧盟发展合作政策、中国对外援助、三方发展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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