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物权法的制定与颁布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事件。回顾物权法立法过程,物权法的制定引发思想观念冲突,尤其是关于私有所有权方面的观念冲突。物权法经过努力,充分承认和保护私有所有权,是我们国家进入建设性社会的标志,可视为我国社会的一次思想大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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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忠:1957年生,陕西省长安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命名为“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6年成为“国务院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著作有《德国当代物权法》《论物权法》《中国物权法总论》,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发表论文一百余篇,译文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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