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是指通过变革和革新的方式,消除社会政治系统中一些陈旧的制度、结构、规则弊病,以推进社会政治系统的良性运转。体制改革涉及面较广,既包括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也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军事体制改革等。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快速转型过程中,伴随着急剧的体制改革与转型,而在这其中,经济特区又担当了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和试验区的角色。经济特区从20世纪80年代的市场经济的试验田,逐步转变成为当下中国改革的排头兵。本文通过对比深圳、珠海、厦门、海南、汕头五个经济特区,在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和行政体制方面改革的速度、步履、突破性等,检验经济特区在体制改革上的先进性和均衡程度。本文力图阐明,中央不断授予经济特区体制改革的先试权利,以及经济特区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是最终决定体制改革走向的两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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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喜:深圳大学新加坡研究中心副主任,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所长,深圳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2007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比较政党、地方政府与社区治理等领域的问题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中组部、民政部以及省市社科项目多项;发表论文60余篇。
左瑞婷:左瑞婷,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政治学专业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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