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稳定更是压倒一切的力量。但这种稳定的实现有赖于社会中各种力量的均衡发展,尤其是具有原子化个人的弱势群体——西部少数民族农民常常在社会发展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只能采取越级上访、聚众“抗法”等非制度化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为此,要减少乡村社会的风险,维护乡村社会的稳定,必须首先保证西部民族地区乡村的稳定。而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行为选择就比较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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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治菊:(1978- ) 重庆合川人,管理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广东省乡村振兴智库联合会会长,广州市乡村振兴研究会会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减贫治理、结对帮扶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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