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粮食安全保障形势下,我国农业保险保障粮食安全在原有问题仍然存在的现实下,面对更加复杂和系统的粮食安全保障难题,在农业保险层面必须提高支持粮食安全的效果和强化产品创新,以高质量发展来有效解决粮食安全保障过程中风险分散补偿问题和种粮主体内生动力不足问题。基于此,本文在界定农业保险保障粮食安全指导原则的基础上,阐述农业保险保障粮食安全的多元主体及功能定位,构建农业保险保障粮食安全的近中远期运行机制,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
李新光: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现为吉林财经大学吉林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吉林省D类人才,中国保险学会智库专家库专家。在《经济问题》《经济纵横》《求是学刊》《经济与管理研究》《农村经济》等各类期刊发表学术文章30余篇,其中2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吉林省社科基金、吉林省科技厅等项目20余项;出版专著2部,参编教材3部,11篇决策报告获得省级领导批示。
郭连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经济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吉林省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吉林省省情)研究基地负责人。长期从事产业经济学研究工作,有关研究咨询报告得到中央领导及省级领导批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50余项,出版著作、发表文章、上报研究报告近百项,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权威期刊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