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指出,天津塘沽区开展的有关提高农村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比例的政策创新示范项目以制定和实施保护性政策为核心,针对如何提高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比例和数量,探索出了一个促进村民自组织内部性别平等的新模式,为促进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治理,推进农村性别平等积累了经验。本文认为应完善保护性政策内容,并使之法律化,制定促进性别平等的具体规划等,以进一步提高妇女当选比例,建立有利于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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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瑜:政治学硕士,曾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农村社区建设处副处长;著有《农村村委会选举十年实践的回顾与思考》一书及《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及其特点》、《村民自治: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进步》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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