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势必要在形塑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中不断增强“共同体”属性,要凝聚共同意识、压实共同责任、增强共同秩序、推进共同行动,促进整体健全和互动整合,促进价值、主体、秩序、行动的和谐统一,实现个体与共同体关系的良性互动。本章通过探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多重实现进路,从实践维度呈现“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如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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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守杰:男,1994年1月生,山西晋中人,现为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与城乡融合。自2020年起在《改革》《内蒙古社会科学》《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理论导刊》《农业经济》《改革与战略》等期刊发表文章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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