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中的社会关系是指村落内部的各种主体在共同生活中通过互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的总和。传统村落中的社会关系除了相对紧密的邻里关系以外,往往还更加重视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乡里乡亲”“远亲不如近邻”等观念深深扎根于乡村的社会土壤,构成了乡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随着乡村社会的现代化,村落内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转变。伴随着农村人口的高流动性和日益原子化的农村社会结构,村落内部的社会关系日趋松散。但必须看到的是,在现代乡村社会的治理中,村落内的社会关系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对村落共同体的形成和维系至关重要,是促进产业振兴和乡村发展的内生力量。本章分析了村落社会关系影响乡村振兴内生力量的形成,探讨了干群关系再整合、睦邻文化再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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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翠娥:博士,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社区治理;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科学项目;出版的著作有《公共事务的合作共治——云南边疆地区艾滋问题治理模式研究》(2012)、《农村社会学》(2021),参与编著《社会管理的共构》(2011);发表论文10余篇。
袁娥:博士,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中华民族共同体、青少年社会工作等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项目;出版著作《民族社会工作》等5部;先后在《民族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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