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十三五”时期,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定位,结合边疆、民族、山区、贫困、美丽省情,全面构建云南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推进云南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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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志平: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吴鹏: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博士研究生。
张琦: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
王志达: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博士研究生。
吕伟: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博士研究生。
李栋: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博士研究生。
方进普: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博士研究生。
彭瑞秋: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沈洁: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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