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是多民族社会的重要目标,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西藏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前提。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汉族、门巴族、珞巴族等民族和睦相处的多民族聚居区,历史上各民族和睦相处,新中国成立后更是进入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阶段。本章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历史进程,认为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奠基、林芝专区恢复以来的持续推进,逐步发展到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阶段。林芝市创新推进创建活动,讲好民族团结林芝故事;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法治来保障民族团结;坚持发展改善民生,用发展来巩固民族团结,走出了一条“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林芝”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林芝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始终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主线,全力推动当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使当地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良好、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巩固、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民族团结进步真正成为林芝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情感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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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云南省高等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理论与实践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智库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与民族法制研究。在《民族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黑龙江民族丛刊》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主要论文有《陕甘宁边区民族立法实践研究》《制度环境视角下的民族地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民族团结的地方立法保障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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