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对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主要集中体现为农资购买、信息及技术的提供、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及产品销售等,统一提供这些生产性服务带来的规模性效益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人力、物力支出,可帮助农户提高效率并节约成本。在销售方面,总体来说,合作社的品牌意识薄弱,营销能力有待提升。缺乏资金是农户普遍面临的主要困难,只有10%左右的合作社开展了内部信用合作并向社员提供贷款,贷款资金主要来自村级扶贫款。在土地经营流转方面,难点在于实现连片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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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冰清: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05年获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2007年和2010年分别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农村政策、合作经济等。近年来在《中国农村经济》《民族研究》《中州学刊》等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出版著作(含合著及参编)10余部。获云南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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