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内涵分析和文献回顾,对乡村概况和乡村社会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深度剖析美丽乡村和宜居乡村的内涵所在。农村生态和环境的“美丽”,也是村镇场域内人、社会、文化、经济等方面的“美丽”,是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统一。宜居就是适宜居住,宜居社区应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居住舒适、环境优美、出行便利、服务周全、和谐安定,使人们的生活状态轻松愉悦,有益于村民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打造强社区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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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彦华:黄彦华,毕业于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获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职于北方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道德理论与道德教育、民族伦理文化。主讲《伦理学》《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等课程。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校级科研课题、院级科研课题、校级教育教改项目等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5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参与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黄桂华:黄桂华,法学博士,北方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讲《毛泽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关注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甘宁青生态移民新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研究”,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宁夏生态移民地区社会冲突问题研究”“生态移民地区新农村建设与跨越式发展研究”。出版著作1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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