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2017年我国精准扶贫成绩,全年实现1298万贫困人口脱贫。为检验数据真实性,发现脱贫中存在的问题,一场最严格的脱贫攻坚成效年度考核也同步展开,目前考核中最主要的工作——第三方评估调查已全部结束。
2月4日,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公布第三方评估情况,2017年完成22个中西部省区市116个县820个村的24700农户的抽样调查,超出原计划1700多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脱贫准确率、贫困地区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群众满意度等,并首次运用大数据系统,采取入户调查、地方干部访谈和资料核查等方式展开。
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在国家打赢脱贫攻坚、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方评估指标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两方面、三项内容”,即精准识别,重点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精准帮扶,重点考核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工作满意度。
2018年两会,精准扶贫依然是民生焦点与重点,贫困县退出机制与考核评估办法得到全社会的广大关注,如何克服数字脱贫、保证脱贫质量也是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的重要课题。鉴于此,中国减贫研究数据库梳理库内资源,从贫困治理现代化、精准扶贫成效考核评估、第三方评估3方面总结我国精准扶贫成效考核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探讨解决方案,为用户深入了解我国扶贫攻坚考核评估方法及流程、把握精准扶贫进程提供参考。
贫困治理现代化
农村治理现代化与开放式扶贫
现代治理体系应该是非传统僵化的、非传统层级结构的、非传统机械模式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应该是有机的生态体系。这个生态体系由治理主体和治理环境共同构成,并且生态系统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应该是相互和谐、彼此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特别是相互和谐的动态系统。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自治组织、私人部门、第三方组织以及村民。治理环境包括治理体系中所有治理主体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社会、经济、法制、信用和服务等众多因素构成的现实环境。其中既包括农村治理、社会治理以及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服务,也包括农村社会治理的决策机构以及农村社会治理的监管机构,更包括社会治理体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和社会文化等各种要素。实际上,治理产品和治理服务,它服务的主要对象实际上就是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各个主体。
雷明: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扶贫开发治理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先后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就扶贫开发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25号文件更是对加强扶贫开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梁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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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时间:2018-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