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0.95亿元,比2017年同口径增加200亿元。为便于各地及早安排资金,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近日,财政部安排拨付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2.64亿元。加上2017年10月提前下达的738.31亿元,截至4月底,2018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1060.95亿元已全部拨付完成,比上年提早了近两个月,为各地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8年,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新增”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将新增安排的200亿元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其中,安排120亿元新增资金用于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并明确除中央财政安排给“三区三州”的新增资金外,“三区三州”所在省份要按照不低于2017年的资金规模,保障“三区三州”投入力度;其他省份也要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
财政部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支持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资金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同时,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因地制宜巩固脱贫成效,确保脱贫质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内容时间: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