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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关于进一步做实贫困劳动力 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3  编辑:陈亚丰

各州、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当前我省就业扶贫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大量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实现了增收脱贫,有力促进了全省的脱贫攻坚。但就业扶贫工作进展还不平衡,部分地方还存在贫困劳动力就业动态信息掌握不够精准、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等问题。为进一步精准摸清全省贫困劳动力就业地点、就业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好地帮助贫困劳动力通过稳定就业、实现稳定增收、助力稳定脱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把贫困人口稳就业,特别是把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尤其是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运行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作为就业竞争能力最弱的贫困劳动力群体,首当其冲的会受到冲击,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将会出现已脱贫的贫困户返贫的现象,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底数,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以严实精准的作风,切实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底数

贫困劳动力就业分布区域广、流动性大、通讯手段不固定,各地要以县为主体,突出就业流向,务求摸排精准,精准掌握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地点、就业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一)做好信息比对。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人社、扶贫部门2月2日开始进行各自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在此基础上,形成县级人社部门到村到户到人的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名册和务工情况信息表,作为进村入户摸排调查核实的基础表。

(二)进村入户摸排调查。各县(市、区)人社、扶贫部门、乡(镇)人社、扶贫工作人员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组成工作组,一户一户上门走访,一人一人了解信息,对于已经外出不在家的,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做到“三摸清”,即贫困劳动力就业地点清(就业的乡镇、街道)、就业单位清、联系方式清。对于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仍未实现就业的,登记就业意向和所需服务需求。

(三)做好数据审核和汇总录入。2月17日前,各乡(镇)要将本辖区内摸排核实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汇总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于2月底前录入信息平台。州(市)人社部门于3月10日前将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传送同级扶贫部门,并同时上报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扶贫办于3月底前,在全国贫困人口信息系统中标注并转给对口帮扶的东部地区。

三、精准施策,扎实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

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事关脱贫攻坚大局,不仅可以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还可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获得感。各州(市)、县(市、区)要从稳定脱贫、高质量脱贫的高度做好贫困劳动力的稳岗工作。

(一)做好输入地稳岗、转岗对接工作。要积极将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及时与上海、广东等东部地区对接,纳入东西协作帮扶的重要内容,加强已务工贫困劳动力在岗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对有转岗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转岗;督促用工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政策法规,合法用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贫困劳动力合法权益,做好稳岗工作。

(二)做好输出地就业岗位开发。要推进扶贫车间健康发展,鼓励深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充分利用非遗文化和民族手工艺的独特优势,建设一批民族手工艺品扶贫车间,引进东部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兴建一批订单稳定的扶贫车间,拓宽贫困劳动力在县内的就业空间;要积极开拓扶贫专岗,利用各种资金、各种政策多层次开发扶贫专岗,继续做好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利用产业扶贫,用好用活村集体收入,设置扶贫专岗,让贫困人口通过劳动获取报酬,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本土人才回流,返乡创业,加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给予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扶贫金融支持,以创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

(三)强化政策扶持力度。要将现行的社保补贴,贫困劳动力稳岗奖励等政策落实到位,对于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企业给予政治待遇和社会名誉,给予金融支持,激发各类用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积极性。

四、加强协调配合,层层压实责任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对接,建立协作沟通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挂包责任制,由县(市、区)人社、扶贫部门的领导分别挂钩负责辖区内的乡(镇)、街道贫困劳动力就业相关信息的摸排核实工作。结合此次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相关信息的摸排工作,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进行及时更新,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定期分析本地区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状况,评估各项就业服务举措、职业培训项目和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性、针对性,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抓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等活动的有利时机,联合扶贫部门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拓展宣传途径,扩大宣传覆盖面,帮助广大贫困劳动力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

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办。

省就业局联系人:杜华杰 

联系电话:0871-67195841

省扶贫办联系人:李中国

联系电话:0871-65135819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 1月 31日


内容时间: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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