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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昭通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2016—2020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6  编辑:陈亚丰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就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编制和实施好《昭通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简称《规划》)意义重大。

《规划》依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云南省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和《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编制。按照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和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着力推动全市脱贫战略的实施。

《规划》主要阐述脱贫攻坚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它是指导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十三五”时期实施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统领。

规划范围:全市10个贫困县、1004个贫困村(含新增贫困村410个)、113.37万贫困人口。

规划期:2016—2020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脱贫攻坚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昭通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鲁甸地震灾区时的讲话,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片区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原则,瞄准贫困区域和贫困对象,采取超常规措施,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及扶贫对象自我发展的能力提升,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十二五”扶贫开发成效

——减贫步伐不断加快。“十二五”以来,昭通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把脱贫攻坚摆在重要的位置,通过抓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生态建设、民生改善、改革开放等手段,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扶贫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26.9万户,易地扶贫搬迁1.72万户7.76万人,实施产业项目219个,解决和巩固80.63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人口下降率为66.4%。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体系进一步完善。

——减贫合力不断增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政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实施2632个村整村推进(行政村整村推进279个,深度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179个,自然村整村推进2174个),整合投入扶持资金7亿元,实施项目10576个。实施23个乡镇连片开发项目,整合资金28.47亿元,覆盖197个村。全面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学校实施补贴政策全覆盖。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市县两级组派“部门+企业”的扶贫工作队与贫困村、机关干部与贫困户建立帮扶关系,实现全覆盖。31家企业与贫困村建立共建关系,投入资金7500余万元,为加快昭通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扶贫机制不断建立。体制机制瓶颈逐步突破,精准扶贫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出台《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建立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退出激励机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考核办法,积极探索整村推进、驻村帮扶、龙头带动、能人带动、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和光伏扶贫等模式。

——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扶贫组织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绘制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市、县(区)、乡(镇)、村建立了四级联动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市级指导、县(区)抓落实的管理机制,以及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乡(镇)、村制定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形成了科学的规划体系。

二、“十三五”脱贫攻坚面临的主要挑战

——贫困存量大。昭通贫困人口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区域整体性贫困突出。目前,还有10个贫困县,1004个贫困村、113.37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总数居全省第1位,占全省贫困人口的23.8%,贫困发生率达21.53%,比全国、全省分别高15.83和8.82个百分点。

——脱贫成本高。现有贫困人口绝大部分居住在高寒、边远的深山区、石山区,自然环境恶劣,扶持成本高,脱贫难度大。加之初步脱贫人口由于标准低,“造血功能”不全,抵御风险能力弱,脱贫稳定性差,返贫率高,以致传统的减贫措施释放的减贫边际效应递减;地方财政困难,扶贫投入有限;自然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基础条件差,公共服务水平不高;产业开发层次低,加工转化率不高,增收渠道不宽。

——脱贫手段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和精准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手段缺乏,贫困统计、监测及信息化管理滞后。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和管理手段,以适应精准脱贫的需要。

三、“十三五”脱贫攻坚具备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全国和全省战略布局聚焦精准扶贫。党中央、国务院将脱贫攻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脱贫攻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把精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方略和最突出的短板标志,进一步强调了脱贫攻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许多实策硬措。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向全党发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动员令。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大力实施扶贫开发“63686”行动计划(今后6年、紧扣3个目标、推动6个到村到户、实施8大工程、健全6项体制机制),将有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全市经济社会的提速发展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劲支撑。“十二五”以来昭通发展后劲显著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十二五”时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2015年达709.2亿元,人均GDP达到13112元。昭通确定的“六大战略”已经初显成效,脱贫攻坚力度加大、五网建设全面启动、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城乡建设统筹推进、补短板项目全面启动实施、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随着“六大战略”纵深推进,将把昭通贫困地区和群众引入提速发展、脱贫致富的快车道。

——精准扶贫的实践探索为脱贫攻坚奠定扎实基础。全市完成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做到贫困人口总数和结构清、贫困程度清、贫困原因清、有无脱贫能力清;市、县(区)、乡(镇)、村以及行业部门实行挂图作战,明确精准扶贫目标路径;出台《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目标凝聚力量举全市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各项配套措施,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5+N”支撑体系;建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制定行业部门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提高精准扶贫效率。

——脱贫攻坚合力和贫困对象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大氛围已经形成,关注贫困、参与扶贫成为全社会共识,贫困群众脱贫意愿强烈,自我发展和主体意识增强,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区域发展围绕精准扶贫发力、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十三五”最大的政治任务,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核心要求,坚持以人为中心这一根本,始终突出精准、统筹、务实“三个关键”,实现思想、工作、情感“三个认同”的“133”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及“双统领”“双保障”“双推进”要求,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就业、易地安居、教育脱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兜底保障、社会帮扶、增强后劲等九大扶贫工程,稳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体目标,以实际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指导思想,“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准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着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用政策、信息引导困难群众自主调整产业结构,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强化沟通协调、广泛宣传,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摒弃“等、靠、要”思想,立足资源优势和区位特点,尊重群众意愿,发挥首创精神,激发困难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热情,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坚持统筹协调、相互促进。注重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紧扣脱贫攻坚抓住发展机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找准将自身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路径,促进新机遇与自身优势、发展趋势的相生相融,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在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上迈出新步伐,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因人因地施策,切实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扶贫资源使用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使用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坚持扶贫开发、生态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的同时,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积极探索生态脱贫的新路子。

——坚持严格标准、强化考核。按照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要求,实行“军令状”和目标责任制、倒逼制,增强脱贫攻坚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标准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细化考核内容,实行纵向横向考核,突出正向激励,严肃责任追究。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体目标。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确保我市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一、脱贫摘帽目标

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一户销号一户,贫困村、贫困县达标一个,验收出列摘帽一个”的要求,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

——确保113.37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贫困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确保100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主导产业对贫困人口的辐射带动能力增强,社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确保10个贫困县全部摘帽。重大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解决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二、产业脱贫目标

每个贫困县建成一批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每个贫困乡、贫困村形成若干特色拳头产品,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提升发展)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贫困乡镇至少有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1—2个增收产业,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三、转移就业脱贫目标

每个贫困户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鼓励和引导贫困乡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转移就业50万人,实现当前增收脱贫和长期致富发展。

四、易地安居脱贫目标

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十三五”期间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6866万人(其中已经下达11.9517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123652户,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五、教育脱贫目标

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六、健康救助脱贫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七、生态保护脱贫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贫困乡(镇)、村能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收益,贫困农户生态产业和保护收入增长幅度明显提高。

八、兜底保障脱贫目标

到2020年,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全面一致,将所有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扶贫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九、脱贫标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认定6项内容及标准:①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标、②有安全稳固住房、③适龄青少年就学有保障、④基本医疗有保障、⑤社会养老有保障、⑥享受1项以上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退出考核10项内容及标准:①贫困发生率低于3%、②道路硬化到村、③通动力电、④通广播电视、⑤通网络宽带、⑥饮水有保障、⑦卫生室建设达标、⑧有公共活动场所、⑨适龄儿童有学上、⑩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5万元。贫困县摘帽考核5项内容及标准:①贫困发生率低于3%、②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③贫困村退出、④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享受1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支持、⑤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通过国家督导评估。

“十三五”脱贫攻坚目标和发展主要指标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实施产业发展脱贫工程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本着长短相结合,短期能脱贫、长期能致富的思路,立足产业基础,充分挖掘和发挥地区特色优势,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指导实施产业扶贫,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游则旅游,切实构建“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的特色产业发展体系,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重点围绕农林产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等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1个增收项目。

一、农林产业扶贫

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以绿色产业发展为重点,鼓励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结合扶贫地区实际,全面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稳定粮食生产,突出抓好马铃薯、魔芋、油用牡丹、茶叶、玫瑰、桑蚕、天麻等特色杂粮产业。每年建设优质荞麦基地5万亩,大豆高产示范种植3万亩,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种植4.1万亩。到2020年,全市马铃薯种植面积达320万亩,鲜薯产量达640万吨。发展魔芋种植17.69万亩,魔芋种芋繁殖基地0.15万亩,油用牡丹种植1万亩,茶花基地0.6万亩,玫瑰基地0.1万亩,改造低产茶园1.5万亩,发展茶园1.5万亩,发展桑园1.59万亩。

——扶持贫困户发展养殖业。立足贫困地区自身优势和主导畜种,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的路子,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养殖业发展全覆盖。突出抓好畜禽渔业、良种繁育、规模养殖、生态渔业等建设。2016至2020年期间,在全市10县区发展生猪养殖151.6万头,黄牛养殖23.37万头,绵羊、山羊养殖66.25万只,禽类养殖738.86万羽,渔业养殖2.96万亩。

——扶持贫困户发展烤烟产业。按照“提质保量、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烟叶生产发展基础,确保烤烟种植面积稳定;抓好品种布局、技术配套和培训指导工作,推进烤烟生产技术转型升级。2016至2020年期间,发展烤烟种植项目31个,累计种植规模达112.99万亩,实施烟水配套工程4821个。

——扶持贫困户发展道地中药材产业。到2020年,全市中药材除天麻以外的种植面积达25万亩,综合产值达40亿元以上。重点推进天麻、白芨、半夏、重楼、党参、当归、黄柏、杜仲、黄精、厚朴、金银花等道地药材品种基地规范化、规模化建设。建设10个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5个中药材种植科技示范园。建设国家中药材原料生产保障供应基地,建成1个中医药产业园和现代化综合性中药材专业市场1个,布局建设以天麻为重点的大宗特色药材中药饮片和提取物加工基地。实施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推进计划,支持中草药经营组织发展,培育、驯化中草药优特品种,加大中药材购销订单规模,引导和支持贫困农户以订单等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种养生产,促进中药材基地建设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贫困户持续增收。在有资源条件的区域,引导贫困户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5万亩,覆盖贫困农户6000户,带动贫困人口1.8万人以上。

——扶持贫困户发展蔬菜产业。采取传统规模化种植与设施农业种植相结合,积极引进喷(滴)灌设施、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小拱棚(遮阳棚)等科学种植技术,大力发展以叶菜、大蒜等为主的蔬菜种植。实施蔬菜44.66万亩,莲藕0.2万亩,大蒜2.1万亩,鱼腥草0.05万亩的种植工程。

——扶持贫困户发展水果产业

以苹果为重点抓好特色水果产业,结合实际发展葡萄、蓝莓、樱桃、李子、猕猴桃、柑桔等水果产业。其中:苹果新植4.25万亩,低产苹果果园改造3.55万亩;葡萄、蓝莓、樱桃、李子、猕猴桃、柑桔等水果产业新植6.76万亩,提质改造0.5万亩。支持和培育大型水果企业加强分级、包装、冷藏、冷运环节建设,建设完善水果预冷设施,延长新鲜水果货架期,降低市场风险。

——扶持贫困户发展干果林产业。在贫困乡镇发展核桃产业78万亩,其中基地建设8万亩,提质增效70万亩。花椒产业21.9万亩,其中基地建设1.9万亩,提质增效20万亩。板栗产业基地建设1.5万亩。竹子产业24.5万亩,其中基地建设15万亩,提质增效9.5万亩。

——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实施贫困县区、乡镇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优化贫困县区、乡镇产业布局,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贫困县区、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中,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林产品加工、特色中药材加工等产业,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加工,打造产业集群。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集配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以及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农产品产销衔接,引导供需结构升级。

——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扶持发展农业信息化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农业庄园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贫困农户信息体系及组织化建设。支持各类型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等方式,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和资产合作关系。依托相关部门、挂包单位、社团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人员等,构建“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 “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 “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合作社准入、退出机制和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从政策、信息、技术、销售渠道、品牌经营等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指导、服务,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产业助推脱贫。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各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每个贫困乡镇至少有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入社贫困社员达100人以上;贫困村实现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社员入社率达30%以上,辐射贫困农户数达50%以上,入社贫困社员年收入高于本县区同行业非社员农户20%以上。

专栏1——特色优势产业

1.特色种养业:发展农业种植1391万亩,到2020年除天麻以外的药材种植面积达25万亩,特色园艺作物种植138.95万亩,养牛23.36万头、养羊66.25万只、养猪145.84万头、养禽733.61万羽,特色水产养殖2.96万亩。发展烤烟种植项目31个,累计种植规模达112.99万亩,实施烟水配套工程4821个。

2.特色林业:特色林果种植74.36万亩、木本油料植物种植176.22万亩、林下生态产品开发18.48万亩、林下种苗繁育0.66万亩、竹类种植53.93万亩、森林旅游扶贫示范基地建设16个。

3.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农副产品加工14个、林产品加工19个、特色优势产业加工30个。

4.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培育23个。 

二、发展乡村旅游

全面加快旅游扶贫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和现代旅游农业庄园建设,加大旅游扶贫示范户培育发展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具有昭通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完善旅游扶贫重点村公路、游步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标识标牌、休憩、应急救援、旅游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利用盐津、水富被列入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及昭阳列为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区等有利条件,按照打造旅游景区的理念,突出地域特色,加快建设一批旅游城镇、旅游特色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培育打造一批旅游商品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采取景区带动、“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发以田园风光、农事体验、乡土文化、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康体养生、民族风情、农特产品、乡村美食、乡村休闲度假等为特色的多样化乡村旅游产品。到2020年,建设1个旅游扶贫示范县(区)、3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12个重点特色旅游小镇、12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118个市级旅游扶贫示范村,50个A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3个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庄园、培育发展96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

专栏2——乡村旅游

1.旅游基础设施建设142个。

2.乡村旅游产品建设:乡村旅游农家乐示范户287户,乡村旅游商品加工38个,乡村旅游综合设施建设88个。

3.休闲农业开发63个。

4.乡村旅游后备箱建设49个。

5.乡村旅游职业服务网点31个。

6.乡村旅游信息平台建设13个。

三、电商助推脱贫

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探索贫困农户电子商务创收机制,依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与阿里、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支持有意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办网店,鼓励和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加快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着力培育供应链物流、电商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等专业化和综合性物流,鼓励邮政、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建立服务网点,扶持贫困户参与农超对接、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发展脱贫,将各种农业培育方法、种植模式等新技术通过电商平台去服务。加快贫困地区通村通组道路、仓储冷链设施、网络光纤入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在县城设立电商进农村运营中心,在乡镇设立分中心,在行政村设置服务站。

专栏3——电商扶贫

1.电商扶贫网点建设(设备和物流补助)225个。

2.电商技术培训120220人。

四、大力扶持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依托全市丰富的民间特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民族文化、民族技艺。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区建设;支持做好端公戏、法拉花灯等民间戏曲的传承与发展;加快乡村小舞台(简易戏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扶持地方戏曲演出和戏曲团队发展。积极推进马楠乡苗族蜡染、蔡家人擀毡技艺、昭通竹木雕刻技艺、古法棉(皮)纸制作工艺、兴隆高杆狮舞、巧家小碗红糖、昭通酱、大山地毯制作技艺等申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进马树红毡、昭通洞经音乐、昭通清拳、四筒鼓舞、苗族(白苗)服饰等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支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开展民族民间艺术作品登记和非遗版权保护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学术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开展非遗传承教学活动,加强对民族语言文字、节日习俗、服饰、文学和古籍等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实施“一县一品”战略,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兴办文化小微企业,制作生产手工艺品,开展传统文化展示表演,培育南红玛瑙、红毡烙画等乡村文化产品。

第二节  实施转移就业脱贫工程 

以贫困户劳动力充分就业为核心,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脱贫。

——实施人才扶贫专项行动。建立人才资源库,理清技能人才、专技人才存量,发挥专家工作站服务作用,盘活专家资源,释放人才脱贫动能。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和贫困地区流动,鼓励各类高层次人才到基层和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带动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多个方面向基层和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为基层和贫困地区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创造条件。实施专家下贫困地区定向服务计划,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放宽贫困乡镇公务员招录条件。

——开展劳动力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坚持脱贫与扶志扶智扶技相结合,整合县级技能培训资金,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科技脱贫等政策,通过实施“四个一批”(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培训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依托定点培训机构,转移一批技能劳动力实现异地就业;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养一批适应重点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依托各类创业基地,扶持一批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按照“培训1人,就业1人,脱贫1户”的目标,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

——开展“两后生”技能培训。实施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行动。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两年内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按政策给予补助。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鼓励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与创业,充分发挥就业创业资金的作用,以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和“两个10万元”等优惠政策为依托,将贫困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

——培育劳务经纪人和中介组织。积极引导培育劳务经纪人和中介组织,巩固提升现有劳务工作站、经纪人和中介组织,新开拓一批劳务基地,新培育一批劳务中介和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实行严格管理考核,带动贫困人口就业的中介组织,给予扶持奖励。

——鼓励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出台扶持大众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贫困家庭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免费提供失业登记、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专栏4——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培训

1.职业技能培训: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贫困户后备劳动力和现役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22092人次,“春潮行动”职业培训4400人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7478人次。

2.转移就业培训:技能培训134617人次,引导性培训93964人次,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35996人次。

3.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57万人

4.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0.45万人。

     第三节  实施易地安居脱贫工程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机遇,稳妥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安置,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安置一方群众、实现一方脱贫。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十三五”时期,立足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结合土地整治、流域治理、城镇化、土地流转、生态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采取集中或分散安置办法,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把路网改造、危房改造、产业培育、技能培训等项目优先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域投放,不断放大资金和项目的综合效应,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实现30.6866万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搬迁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饮水、出行、用电、通讯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安置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搬迁对象有稳定的收入渠道,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全部实现稳定脱贫,与全国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有搬迁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迁出区范围是六类地区: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地方病严重地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

(二)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主要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以集中安置为主。安置区选择要做到“三符合”,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要坚持“四避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区、洪涝灾害威胁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做到“五靠近”,靠近县城、重点乡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和中心村。集中安置方式包括行政村内就近安置、建设移民新村安置、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乡村旅游区安置、其他安置等5种方式,分散安置包括插花安置、其他安置2种方式,选择城镇或具有一定人口聚集规模、公共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较好、有增收致富条件的中心村进行安置。

——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照50、75、100、125、150平方米等户型进行设计和建设,6人及以上户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其中单人单户和2人户安置住房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做好搬迁户住房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统筹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稳步脱贫前,原则上不得自行贷款或借款扩大住房建设面积,防止因建房增加搬迁群众负担。依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确定的宅基地标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宅基地复垦政策;在规划设计安置点时,可以在保基本的前提下,为搬迁对象今后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预留空间,待经济条件改善后,自主决定是否扩建。

——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点)水、电、路、邮政、基础电信网络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安置区(点)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老年人活动中心、看护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解决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后续问题。

——把握工作要点。分别编制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集中安置点规划和民居设计、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和脱贫就业计划等“三个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坚持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搬迁过程要群众参与,搬迁以后要靠群众努力脱贫;坚持保障基本,严守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根据不同家庭人口数设计不同面积的户型,供搬迁群众选择,使户型设计精准对应到户;坚持统筹,通过推进产业发展脱贫、就业创业脱贫、资产收益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如期脱贫。

(三)促进搬迁对象稳定脱贫

——帮助易地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将产业发展与易地搬迁一盘棋谋划,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带动易地搬迁安置,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及居住条件,逐步脱贫致富。以建档立卡搬迁户为主要扶持对象,制定安置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建设内容、年度计划等,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安置区发展特色种养业、林下经济和设施农业,确保每个建档立卡搬迁户都有脱贫致富产业或有稳定收入来源。推进迁出地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保障搬迁农户的地权林权收益,让迁出地资源成为搬迁农户稳定的收入来源。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搬迁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多措并举帮助搬迁群众充分就业。坚持“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市场导向、效益优先”原则,根据搬迁贫困人口、资源、技能、意愿,按照劳动者的就业意向、技能水平、创业意愿、失业状况和培训需求,制定就业计划和就业方案,有针对性地设置部分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扶持,强化贫困群众搬迁后的生计保障。依托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和小城镇建设,引导搬迁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工作。在有条件的集中安置区(点)开发设立卫生保洁、电力维修、绿化管理等岗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并解决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鼓励工矿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滇粤产业园区入驻企业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支持安置区(点)发展物业经济,将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产权量化到建档立卡搬迁户。

——促进搬迁群众融入当地社会。引导搬迁群众自力更生,积极参与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安置区环境改善等工作,通过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强化先进思想、文化、理念教育,培养搬迁群众适应新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搬迁群众参与当地社区管理和服务,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和适应新生活的信心,使搬迁群众平稳顺利融入当地社会。

二、建设安全稳固住房

——推进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有关要求,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基本安全住房有保障的目标任务,坚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

——保障“4类重点对象”住房。集中力量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提高人居安全水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统筹中央和地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分类补助机制,对于无力建房的特困农户,采取相应措施兜底保障解决住房问题。

——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标准。经认定的“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C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改造方式,达到抗震要求;D级危房中通过加固改造可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取加固改造方式达到抗震要求;经认定,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应当拆除重建。严格控制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对于无力建房的特困农户,采取建设集体公有住房进行安置、乡镇和村也可调剂村集体闲置房屋等方式兜底保障解决,产权归政府或集体所有。同时,按照村庄规划要求,在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的基础上,坚持以修缮加固为主,倡导“修旧如旧”的改造方式,落实好重建户“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等基本建设要求。进一步总结本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技术指导,改造(新建)后的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坚持依山就势、错落有致,严禁大挖大填,避免有新房无新村,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整村整乡推进,全面消除农村危房。

第四节  实施教育脱贫攻坚工程 

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构建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体系,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稳定完成学业。

一、夯实教育脱贫根基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大力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集中建设资金,重点向10个贫困县倾斜,向贫困村所在乡镇倾斜,力争实现贫困县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全覆盖。提前做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村延伸,依托小学现有富余的校舍新建、改扩建一批附属幼儿园。到2020年实现人口较多的贫困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65%。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统筹好“全面改薄”等项目,按照“保基本补短板、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所有非完全小学和教学点的基本办学条件,缩小义务教育校际间、城乡间、区域间差距。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学、宿舍、食堂、医务室、心理辅导室、厕所、浴室等各类设施设备,切实改善寄宿学生吃饭、住宿、学习、健康等基本条件。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保障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力争2016年绥江县,2017年威信县、盐津县、大关县、鲁甸县,2018年昭阳区、巧家县、永善县,2019年彝良县、镇雄县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借外力、扩规模、提质量、促脱贫”的思路,创新办学模式,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对现有高(完)中进行改扩建;加强薄弱高中阶段学校教学设备配备,确保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健康发展。建立“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制度,规范招生管理,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职教育。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面向贫困人口的继续教育,对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人口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保障贫苦家庭妇女、残疾人等享有职业教育资源和机会;完成市职教中心第二期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市职教中心龙头引领作用,按照培优扶强原则,鼓励县区职业教育发展。到2020年如期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力争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达14万人,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达到10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6.5%。

——积极稳定乡村教师队伍。落实政策待遇、健全激励机制、改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鼓励广大教师到条件艰苦地方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优先培训和补充教师。“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及滇沪、滇粤对口扶贫协作项目重点向贫困乡、村学校倾斜,实施优秀紧缺教师招聘、“特岗”教师招聘及补员教师招聘;教师招聘优先向贫困乡、村学校倾斜。

——优先安排支教计划。各项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向重点贫困村学校倾斜;推进城区和乡镇优质学校对口帮扶重点贫困村学校,加大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力度,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村任教。

——优先拓宽成长渠道。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评选工作中,向贫困乡、村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倾斜。对在村小、教学点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且任教达10年以上的贫困村学校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优先落实教师支持计划。确保“500+X”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办法真正落实;落实校园长工作岗位补助;落实教师免费体检制度;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安居工程;对在偏远贫困地区连续从教10年以上且仍在偏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子女在市内就学方面予以照顾。

二、减轻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镇雄、彝良、威信革命老区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前教育2年、义务教育9年、高中教育3年的14年免费教育试点,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向其他贫困县区推广实施。

——学前教育。将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纳入学前资助范围,每人每年资助300元。镇彝威革命老区学前2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统筹、整合现有补助政策,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严格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其中: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补助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用经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免除教科书费;补助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免费提供营养餐,每生每年补助营养餐资金800元。使贫困学生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建档立卡户子女巩固率100%。

——高中教育。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公办(含民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政策。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镇彝威革命老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三年在校生,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标准免除住宿费,并按当年教科书实际价格的平均数免除教科书费,统筹整合现有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普通高中三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中职教育。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严格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中等职业学生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读市内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书费和住宿费。在每年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招收的1600个昭通籍学生,向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倾斜。

——高等教育。构建高等学校“奖、助、勤、贷、补”帮困助学体系,建档立卡户等贫困户子女享受最高不超过每年8000元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学制+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考入一本院校(上级规定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政策外,积极争取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学费奖励。

三、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贫困地区的能力

——支持昭通学院参与教育扶贫。规划建设昭通学院三期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明确昭通学院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和责任,重点发展支撑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学科、专业。实施免费师范生定向招生政策,实施面向本市贫困县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贫困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加大教育对外开放。抓住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对口援助昭通的机遇,加大滇粤高等教育合作力度,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有条件的贫困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开展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争取东莞市、中山市的高等学校在昭通定向招生、定向培养。

与此同时,办好昭通卫生职业学院、力争创办昭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提升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

加大对贫困村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构建面向贫困村的“互联网+教育”模式,促进贫困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实现贫困村所有学校接入宽带网络;贫困村学校教师拥有网络学习空间;贫困村学校所有班级数字资源全覆盖。

专栏5——教育脱贫

建设贫困村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83所,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小学校设施(含全面改薄项目)1434所,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初中学校设施(含全面改薄项目)159所,贫困地区农村普通高中教育学校31所(含17所需配套完善设备设施),职业高中教育学校15所;开展乡村教师培训86476人次。

 第五节  实施健康救助脱贫工程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19.64万人(其中主要致贫原因13.64万人,次要致贫原因6万人),实施健康扶贫行动,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扶贫对象民政救助政策,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本着做大做强市县公立医院机构,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目标,建立完善市、县、乡(社区)、村“四位一体”的医疗服务联合体管理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从设备配置、人才培训上,大力加强贫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降低贫困人口看病费用,阻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提高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按照实现医院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等要求,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使其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危急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城市诊疗资源和咨询服务向贫困县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鼓励新医疗技术服务贫困人口。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调整明确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布局及功能定位,加强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区域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指导中心。加强网底建设,逐步解决村卫生室设置上的空白村和乡村医生老龄化问题,建立乡村医生进退机制,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筑牢网底。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县、乡、村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良性互动的医疗服务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能方便、快捷、安全和有效地看病就医。

——继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公开基本药物采购机制,保障药物的供应配送。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全市各级各类政府所办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加大改变群众用药习惯的宣传力度,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除此以外,还要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在乡镇卫生院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在村卫生室有序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全覆盖。

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城市公立医院按照责任落实、管办分开、权责一致、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基本原则,理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启动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试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与实施惠民便民举措、药物合理配备使用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加大对大处方、乱检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最大限度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健全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障、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协同互补的兜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险补贴制度,确保贫困户医保参保全覆盖,提高补助标准和就诊报销比例,设立大病医疗保障基金,对身患重大疾病的贫困患者给予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实行倾斜性支持政策,降低特殊困难人群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减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对部分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照规定比例报销。落实好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报销政策。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对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进行分类救治:实施大病救治一批,对9类15个病种实行分批次专项集中救治;实施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做到全覆盖;实施重病社保兜底一批,多措并举,减少因病致贫、返贫发生。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

进一步转变服务职能和服务理念,坚持公共卫生公益性和均等化。坚持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加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全面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标地区改水工程建设。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食用合格碘盐予以政府补贴。加大地方病以及包虫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舆情防控。加强肿瘤随访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免费为适龄儿童提供纳入国家免费疫苗预防接种服务,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加大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面落实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缺陷等重大公共卫生民生项目,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改善贫困县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贫困县有1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妇幼保健机构。完善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功能,县以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对乡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服务管理,提升基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公共服务水平。

专栏6——健康扶贫

贫困县级公立医院建设中列入中央预算项目21个,补短板项目16个,共计37个;贫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80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486个。

     第六节  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60%;工业污水处理率达100%,集中式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

一、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

——试行贫困地区生态补偿。对因保护重要山体、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重要湿地等生态环境及功能,影响村级经济发展的行政村,给予一定补偿。给予为改善生态环境实施的生态治理工程的贫困村一定补助。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具备条件的转为职业化护林防火队员,使其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坚持源头保护、系统恢复、综合施策,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有步骤的生态移民。

——强化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做好贫困地区地质灾害年度动态巡查排查,对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城、乡镇及其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开展勘查及风险评价,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

——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评价基础上,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逐步实施专业监测预警项目。针对现有隐患点以及新发现的隐患点,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立以市为中心,县、区为单元,以承灾对象为重点,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短时临灾应急联动机制。

——建设适应公共管理需要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到2020年,贫困地区县级监控站基本建成,实现市、县两级地质灾害监控站的网络互联和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强化培训与应急演练。指导贫困地区建立防灾责任制和防灾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完善和充实贫困地区县级以下基层防灾减灾体系。

——实施地质灾害分类治理。根据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评价结果,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对重点村镇提出就地规划建设或易地搬迁避让新址方案建议。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对直接威胁城镇、人口集中居民点或重要公共设施的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到2020年前完成10个大型以上治理项目实施工作,中小型治理项目由县区自行组织实施。

——推进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好种苗生产工作,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培育良种壮苗,保证退耕一片,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到2019年,完成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20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80.4万亩、退耕还草27.6万亩。

——开展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保护历史遗迹、古树名木等人文自然景观,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贫困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扎实开展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高贫困村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发展有机肥料产业,加强畜禽粪便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贫困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0%。

——实施贫困地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以削减入库、入河主要污染物为核心、治理面源污染物为重点,推动“三江四河”流域的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度。

——保障贫困地区饮用水安全。以抓好渔洞水库和10个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治理为重点,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的各类污染源和风险源;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定期、特定时期的监测工作。

——加强贫困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农产品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治理力度,严防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周边污染源和重金属污染,在未受污染的区域培植出一批生态、有机食品基地;对轻度污染的土壤,采取物理、化学及生物措施及时进行修复。

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健全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构建多层次的生态补偿财政分担体系。明确投资重点、分配使用原则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等内容。加大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支持,设立环境整治与保护专项资金,整合现有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助资金。在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市级各部门明确倾斜性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结合年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安排项目。地方政府就本地区生态环境项目设立地方补偿资金,并可在补偿计划上单列出对物权受限人的补偿,形成上下多层的互动机制。

——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积极探索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与城乡土地开发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在土地开发中积累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投融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运作途径。

——加快构建生态补偿的扶持政策。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企业采矿、排污的生态补偿机制。深入研究资源、生态、财税、土地、投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扶持。

——建立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培育资源市场,使资源资本化,达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双重效应,积极探索资源使用权、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模式。完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水资源取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的交易机制。探索建立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分配机制,逐步推行政府管制下的排污权交易。引导鼓励生态环境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通过自愿协商实现合理生态补偿。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建立健全责权利统一的生态补偿责任制度。政府是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生态保护奖惩机制的对象,实行对领导干部的“生态审计”“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积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到生态补偿监督,把空气质量变化、水环境变化、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治理及当地政府落实各项环保法规政策情况等指标作为考核官员政绩、评价政府绩效的重要指标。

三、创新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使用方式

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创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式,整合水利、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生态建设资金,用足用好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项目资金。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和森林康养产业。

专栏7——生态保护

1.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贫困地区退耕还林180.4万亩,争取25度以上坡耕地应退尽退,贫困地区退牧还草27.6万亩。

2.国土整治:贫困县治理水土流失1130.7平方公里,贫困县坡耕地综合整治22.14万亩,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73.26万亩。

3.林业生态工程5475.09平方公里。

4.争取在贫困户中新聘护林员10000名以上。

     第七节  实施兜底保障脱贫工程 

坚持把社会保障兜底作为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屏障,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编密织牢托底安全网。

一、实行农村低保兜底脱贫

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水平,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目标任务。具体为:威信县、水富县于2017年实现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基本一致,其余9县区于2018年实现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基本一致,到2019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全面一致,2020年继续巩固,完成兜底任务。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持政策脱贫的贫困对象,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兜底脱贫。在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对已脱贫的低保对象要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返贫且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做好医疗救助脱贫

发挥民政医疗救助在健康扶贫行动中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民政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通过全额或定额资助的方式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继续开展好民政直接医疗救助,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三、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精准认定救助供养对象,把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切实提升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科学设定救助供养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将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完善救助供养资金发放机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加大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力度

妥善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托底功能,逐步提高临时救助水平,丰富救助手段,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个案性急难问题,形成政府托底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强大合力,坚决杜绝和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

五、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关爱保护工作

对行政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数量规模、分布区域、家庭组成、监护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落实好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希望家园”、留守儿童服务站等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三留守”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尤其是慈善组织为“三留守”人员提供救助和服务。

六、充分发挥相关职能作用,助推脱贫攻坚

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切实增强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社区的自治功能和发展能力,推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延伸覆盖。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贫困县同步实现脱贫摘帽与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脱贫攻坚任务,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以国家级贫困县为扶持重点,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贯彻实施慈善法,积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加快建立和完善慈善项目库和慈善信息发布机制,努力实现脱贫攻坚与慈善资源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相关制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建立农村失独贫困家庭扶助制度、提高扶持标准。

第八节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工程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支持村企共建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合作共建、捐资捐助等形式,开展包乡包村扶贫。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在贫困村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一、统筹协调好社会帮扶力量

——发挥行业优势,狠抓挂钩帮扶。按照行政村“四通四有”、自然村“五通一有”、贫困农户“十有一保障”的目标要求和年度脱贫标准,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充分发挥省、市、县各挂钩帮扶单位信息渠道广、协调范围宽、技术力量强的优势,帮助挂钩村制定和完善村级脱贫攻坚规划,细化规划项目,积极帮助挂钩乡村做好规划项目资金的协调落实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指导和督促乡村抓好脱贫规划的项目实施工作,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乡村开展好以实施脱贫攻坚规划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实用技术、劳动力转移安置等各项技能培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为主,长期开展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单位挂钩帮扶人员,定期到挂钩村开展回访工作,帮助挂钩农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贫困农户真正受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引导各方力量,开展扶贫济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公益广告等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动员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向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献爱心,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对贫困乡村和贫困农户的扶持力度。采取扶贫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慈善机构等多种形式,公开向社会吸纳捐款和慈善资金;采取建立产业协会、合作组织和经济实体的方式,引导农户兴办产业,增加收入;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和载体,在爱心人士和困难农户之间搭建帮扶平台,拓宽帮扶渠道。

二、突出抓好扶贫协作

积极配合国家部委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等6个帮扶单位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做好基本情况调研和规划编制工作,做好规划项目资金的协调落实工作;及时向上级扶贫部门反映对口帮扶单位的工作动态和所取得的成效;定期向帮扶单位通报相关情况,与帮扶单位和地区开展项目合作,争取得到更大程度的支持。全力做好广东东莞、中山对口帮扶昭通的配合、协调和服务工作,建立帮扶工作机制,深化结对帮扶关系,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合力推进滇粤产业园建设,确保对口帮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突出抓好军队帮扶

支持驻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与部队所能结合起来,优先扶持家境困难的军烈家属、退役军人等群体。发挥军队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深入贫困乡村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教育,组织军民共建活动,传播文明新风,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发挥军队战斗力突击力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抢险救灾等工作。发挥部队人才培育优势,配合教育脱贫计划,做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组织开展“1+1”“N+1”等结对助学活动。采取军地联训、代培代训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养实用人才,培育一批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致富带头人。

四、强化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管理

——制定激励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机构对帮扶单位的管理工作。明确帮扶单位挂钩帮扶的目标和脱贫时限,签定目标责任书,限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将挂钩村的脱贫攻坚与单位考核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的年终奖励和领导干部任免挂钩。

——落实帮扶人员责任。把挂钩村的帮扶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并将挂钩帮扶效果与挂包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对完成任务好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积极性差,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九节  实施增强后劲助推脱贫工程 

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扶贫攻坚的骨干作用,围绕解决贫困地区的突出问题,采取特惠政策措施,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脱贫攻坚的基础支撑。

一、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环境整治。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水源林地保护,开展村容村貌整治、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等,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条件。依托村庄建设规划,结合特色小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将村庄风貌、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精神文明等融入贫困地区村庄建设布局,实施以村庄路、渠、塘、院等为主的绿化工程,改造提升一批贫困村和特色村。同时,开展村庄卫生厕所改造,逐步解决贫困村人畜混居问题。建设村内道路照明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

——加快交通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公路硬化工程,着力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水平。力争2017年底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村村通畅,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运车辆。畅通出省通道、跨县跨乡镇重要连接线,消除各县乃至全市交通路网死角。

——加快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农村路网建设和客运站点布局,同步推进农村物流服务的配套建设,形成以县级客运站点、物流中心为枢纽,乡镇客运站为骨架,村级招呼站为依托的农村物流网,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邮政为主、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递为辅的农村物流组织新模式。

——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和管理养护。完善农村公路防护设施,逐年对危桥进行改造,对不符合通班车要求的路段进行拓宽改造或设置错车道。按照国家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标准,加大养护资金筹措力度,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责任,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加强对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私挖乱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专栏8——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农村公路:预计新、改建重要县乡道约870公里,等级主要以四级公路为主;新、改建红色旅游公路137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150个项目1860公里;新、改建建制村通村公路硬化5562公里,通自然村公路硬化10000公里;实施1046公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保工程和48座危桥改造。

——加快水利建设。通过新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全面解决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水源枯竭和污染引起的饮水安全问题,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到2019年,全面实现正常饮水保障率达到100%,枯水年份供水保证率在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供水量不低于60L/(人·日)。改善农田水利条件,着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技术,建设节水设施,全面增强灌区农业抵抗灾害能力。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0万亩,有效灌溉率达33%以上。加强贫困地区重要江河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

——加快农村电力建设。有序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围绕全市“美丽家园”“美丽乡村”、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示范村、特色小镇和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重大工程实施,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加快中心村、小城镇等农网工程建设,确保到2019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1%、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以上,重点生态功能区达到4千伏安以上。因地制宜对粮食主产区农田节水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等公共供电设施进行改造,解决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以获得贫困地区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低电价供给制得以实施,努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生活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代柴、代油等能源替代,支持农村居民家庭节能灶具推广。

——加快信息化建设。扩大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移动通信覆盖范围,完善宽带电信服务补偿机制,推广数字平台在农村的广泛应用,分类分阶段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加大农业信息平台建设投入,引导农民科学利用市场信息,灵活调整种植结构,尽早实现增收脱贫。到2019年,实现全部行政村光纤宽带覆盖, 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兆以上并具备平滑升级更高速度的能力,实现全部行政村4G网络覆盖。

专栏9——信息网络建设

“昭通大数据”工程:整合串联各类信息资源和平台,构建“昭通大数据”。

“无线城市”工程:新建电视发射站10座,调频发射站30座60台,LTE基站2600个。建设864个站点及传输接入段,启动5G试点。将GSM900M改造为FDD LTE。

“光网城市”建设:互联网出口带宽达800G,城区、乡镇光纤宽带全覆盖,具备100兆以上接入能力。

宽带乡村建设:行政村宽带覆盖率100%,具备20兆以上接入能力。

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建成全市播控平台系统集成中心,新建播控中心楼房及机房配套设施;建成昭通全程全网监控平台,包括无线、有线网络用户及数据宽带用户客服支撑平台。


二、大力推进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拉动大部分贫困人口就业。

——国省道及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构建“一环两横四纵六联络”高速公路网,着力解决贫困地区交通瓶颈。到2020年,力争全市高速公路达1000公里以上,努力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加快以普通国道、省道为主的干线公路建设,进一步加快升级改造,消除断头路,完善干线公路网络,提升路网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加快推进G213线、S302线等普通国省道提质改造。

专栏10——公路建设项目

高速公路: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昭通至金阳段(101公里)、昭通至乐山高速公路串丝至佛耳岩段(61公里含盐津水田新区高速公路10公里)、宜宾至彝良至昭阳高速公路(168公里)、渝昆新复线昭通至泸州高速公路(74公里)、宜宾至毕节高速公路(118公里)、昆明至巧家高速公路蒙姑至巧家段(71公里)、沿金沙江高速公路(58公里)、大关至永善高速公路(51公里)、昭通中心城市绕城高速(29公里),镇雄至赫章高速公路(11公里),镇雄至毕节(14公里),镇雄至七星关(林口立交)(33公里),合计789公里。

干线公路:G213线三江口至玉碗段(96.4公里)、G213线昭阳至江底段(62.2公里)、G213线绥江至木杆段(101.6公里)、G356烟堆山至通阳大桥(133公里包含大山包一级公路55.1公里)、G352线彝良至牛街(84公里)、S302线镇雄至牛场(69公里)、S302线彝良至镇雄(204.57公里)、G213线昭阳至永善(192.5公里)、G213线永善县城至桧溪(42.3公里)、S201线旧城至水田(116公里)、G247线水富隧道至盐津至大关岔河(148公里)。

——铁路建设。按照“二横四纵一枢纽”铁路网规划,积极做好铁路建设前期和援建工作。建成成贵客运专线铁路,新增高速铁路里程79公里,铁路总里程达300公里以上。加快隆黄铁路叙永至毕节昭通段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渝昆高速铁路前期工作,力争2017年底开工建设。加强与四川省、贵州省的沟通衔接,共同争取加快昭通至攀枝花至毕节铁路昭通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与贵州省协调推进昭通至威宁铁路建设前期工作,力争与渝昆铁路建设同步推进。加快昭通综合铁路枢纽规划,依托既有内昆铁路和渝昆高速铁路、昭通至攀枝花至毕节铁路、昭通至威宁建设,在昭通交汇形成枢纽。

专栏11——铁路建设

二横:昭通至攀枝花铁路(境内里程约118公里)、昭通至威宁铁路(境内里程约16公里)。

四纵:内昆铁路(已建成),成贵客运专线铁路(境内里程79.3公里)、隆黄铁路叙毕段(境内里程100.4公里)、渝昆高速铁路(境内里程约120公里)。

一枢纽:昭通综合铁路枢纽。

——机场建设。组建昭通机场开发建设公司,加快昭通机场迁建,力争2020年前建成运营。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对接云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建成镇雄、盐津、绥江、永善通用机场,适时启动巧家、彝良、威信等6个通用航空机场建设。

专栏12——航空建设

昭通机场迁建:按照4C级民用机场兼军用三级永备机场建设标准,力争2020年建成昭通新机场。

通用航空机场:建成镇雄、盐津、永善、绥江通用机场;适时启动巧家、大关、彝良、威信、鲁甸、水富通用机场建设。

——大中型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水源工程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点多带,多源互补,区域互济”的水网格局。加快推进“润昭工程”建设。全面建成黑石罗、天星坝、胡家山等19件在建中型和小(一)水库工程;新建水富二溪、镇雄坝口河、绥江青羊洞等一批中小型水库,提高供水能力。推进重点区域跨流域引调水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施昭鲁大型灌区水网建设、永善黄华至县城应急供水等5件水系连通工程,建成昭鲁等一批大中型灌区。实施金沙江干热河谷、横江热区河谷为重点的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缓解工程性缺水。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大江大河、重要江河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健全和完善山洪灾害防治、防汛抗旱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到2020年,年供水能力达15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0万亩,有效灌溉率达36%以上。

专栏13——水网重点项目

中型水库工程:建成昭通黑石罗,鲁甸月亮湾,巧家小海子,盐津三龙滩,大关太华,永善营盘、天星坝,绥江罗汉坪,镇雄胡家山,彝良双河、松林11件中型水库;新开工镇雄坝口河,水富二溪,巧家红乐、噜布,镇雄苏木、安尔、坪上,彝良新场、中厂,大关中坪、联盟、益珠河等12件中型水库。

小型水库工程:建成昭阳边菁、娇子沟,鲁甸板栗园、滴水海子,巧家小空山、洗羊塘,彝良发达,威信回风、昌水岩,盐津板厂沟,大关广东坝,永善大板厂,绥江关村,水富四方碑等43件小型水库。

水网和水系连通工程:昭鲁大型灌区水网、永善黄华至县城应急供水、水富文星至黄沙水库引水、昭阳冷水河调水、巧家炉房水库与小空山水库连接等5件水系连通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现140万人饮水提质增效。

灌区建设:续改建鲁甸龙树、巧家引荞等6个中型灌区,新建昭通黑石罗、鲁甸月亮湾等7个中型灌区,规划建设137个小型灌区。

——构建清洁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全力做好白鹤滩水电站建设援建工作,加快已核准中小水电项目建设。适度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一批光伏扶贫工程。加快骨干电网建设,有序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形成以500千伏为核心、220千伏为骨干、110千伏覆盖各县区、35千伏为脉络的供电网络,显著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安全水平。建成水富至昭通、曲靖至昭通2条天然气长输管道,配套建设压缩天然气母站、城市应急调峰储气设施等,提高天然气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天然气推广利用。积极推动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争页岩气开发取得实质性突破。充分发挥能源资源优势,积极消纳留存电量,减少弃水,规划建设水电铝等清洁载能产业。

专栏14——骨干电网建设重点项目

巧家白鹤滩水电建设。镇雄县荣兴输变电、甘顶变二期500 千伏输变电项目;威信电厂二期送出工程500千伏线路;孔家湾、龙讯、塘房等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威信输变电工程220千伏部分线路;成贵铁路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威信、镇雄牵引变);龙家变、园区变、中心变、山水变、寿山变、五显坝变、城北变、赤水源二期、泼机变、马家二期、中坝二期、安家坪二期、岩口二期、以勒二期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富至昭通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曲靖至昭通天然气管道项目(昭通境内段)。页岩气开发取得实质性突破。70万吨/年水电铝一体化项目。

三、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聚焦镇彝威革命老区。加快推进镇彝威革命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实施民生改善、基础设施、产业培育、能力素质提升、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6大工程。着力解决镇彝威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如期完成镇彝威三县脱贫目标任务。

——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在全市创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民族特色乡镇)、4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0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全面打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19年全市所有贫困民族乡镇、村出列,15.7万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如期脱贫。

四、基本公共服务提升

推动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贫困群众能够公平享受基本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增强贫困群众自身发展能力。加强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贫困农村流动,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救助项目。在贫困地区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率先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健全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接续机制,使贫困群众在养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五、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按照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对贫困县未达标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填平补齐,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公共文化建设成果。实施贫困县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数字文化供给和服务能力。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贫困村综合文体场所、文化活动室等建设,配备文化活动器材。支持文化服务网络由县乡向贫困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在贫困地区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一、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脱贫攻坚“每月通报、季度约谈、半年小结、年度考核”机制和现场观摩点评机制,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季度约谈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半年开展各县区脱贫攻坚巡回观摩点评,现场推动工作、推广经验,现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建立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向上级、本级报告脱贫攻坚工作制度,组建巡查督查组随机开展调查,督促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

二、建立完善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加大市、县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扶贫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贫困县区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扶贫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定点帮扶单位逐年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加大倾斜扶持力度。加大社会保障力度,逐步降低扶贫对象在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负担。大力发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全面落实支持扶贫开发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三、建立完善脱贫资金监管机制

严格执行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对各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研究,提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能力,解决不会整合涉农资金、扶贫资金长期闲置等问题。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审计制度,各级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贫困县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贫困县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地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四、建立完善资产化精准扶贫机制

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确保贫困户获得保底收益和利润分红收益。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可以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经营等方式,将贫困户的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扶贫投入等资源参股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现保底分红,稳定增收。

第二节  完善政策支持 

一、加快农村综合改革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以及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积极争取金融领域政策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鼓励发展基地农业、园区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推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并鼓励农民将承包经营权上市流转、抵押、担保,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行租金动态调整或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办法。建立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创新农产品网上、网下“两联动”市场营销模式。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立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创新农产品网上、网下“两联动”市场营销模式。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

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扩大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规模。对发展产业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资金扶持。对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龙头企业、专业种养协会、能人大户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从金融上落实扶持政策。

加大对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允许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涉农资金按股量化到贫困户,并按股比获得收益。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贫困县“四到县”财政扶贫资金要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的产业扶贫资金,采取扶持贫困户入股、委托代管等方式参与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实施差别化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清洁能源、现代服务业和具备资源优势、有市场需求的矿产资源深加工、特色化工的发展,在投资管理上予以优先考虑,在用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和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承接产业转移的优惠政策措施,设立片区承接产业转移基金,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片区转移。

三、金融扶贫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加强协调对接,确保富滇银行、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和省农信社已明确的900亿元信贷资金有序投放;积极争取更多乌蒙浦发基金支持昭通脱贫攻坚;尽快与农发行云南省分行对接洽谈,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投入全市扶贫开发。充分发挥农信社、昭阳富滇村镇银行点多面广、贴近农村的优势,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更多产业发展基金,撬动各类金融资金投入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积极探索产业扶持基金、金融扶贫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服务体系,引导更多资金投入脱贫攻坚。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层服务网点,创新险种和服务机制,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和小额扶贫保险。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建立小额保险保费补贴扶贫机制,提高小额保险覆盖面。

四、投资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集中连片片特困地区州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减轻贫困地区发展的自筹资金压力。鼓励社会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

市级政府统筹可支配财力,纳入统筹整合的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支持贫困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精准扶贫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建立扶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确保精准扶贫项目快审批、早开工、早建设。资金使用与脱贫任务挂钩,用于脱贫项目建设,保证脱贫效益的最大化。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大对县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五、用地保障政策

落实中央和省脱贫攻坚土地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落实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贫困村农民从事的设施农业、花卉苗木业、畜牧业、渔业用地,属设施农用地的,可按照《云南省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规定,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按照用地标准申报,设施农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并确保农地农用;从事农产品流通临时性收购用地,以及进行农产品初加工用地,不涉及建成永久性建筑物、不影响耕作条件的,参照临时用地有关规定管理。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定,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70%执行。

六、干部人才政策

支持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加大市直部门和贫困地区之间干部交流任职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贫困县乡挂职任职。改进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和有关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实施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在职务、支撑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实施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依托广东东莞、中山扶贫昭通,开展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推动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干部交流,选派与优势产业发展、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到东莞、中山挂职培养。进一步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力量,充实贫困乡镇扶贫专干。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一、健全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

严格执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县级作为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实、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和统筹组织乡镇村抓落实等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聚焦扶贫任务,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扶贫脱贫责任书,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重要决策亲自落实。各有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各级扶贫部门要充分发挥总牵头、总协调、总统筹的职能作用,做好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主体职责履行到位,各项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立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党的建设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建扶贫“双推进”工作,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全面实施“乌蒙扶贫先锋行动”,推动各级干部争当“乌蒙扶贫模范”、各级党组织中争当“乌蒙扶贫堡垒”、广大共产党员争当“乌蒙扶贫先锋”、各级各类人才争当“乌蒙扶贫英才”、贫困农户争当“乌蒙脱贫能手”。坚持把基层党建目标任务与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有机融合,坚持做到扶贫开发整乡推进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有机融合,坚持大项目与各种扶贫资源有机融合,把群众愿望、群众需求与党建项目相融合,坚持探索建立党政同责、部门联动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有机融合。

三、强化扶贫机构队伍建设

扶贫干部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攻手、主力军,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扶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推动扶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配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加强队员管理和培训,提高脱贫攻坚业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政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达到以案施教,警钟长鸣的效果,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素质过强的扶贫队伍。

四、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坚持以新闻媒体、网络、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依托各级挂钩部门、基层党组织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加强各项政策措施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全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认真开展农民技能和致富带头人培训,积极宣传创业贷款扶持等政策,带动群众积极谋脱贫之策、想脱贫之法、行脱贫之举,促转等、靠、要思想,调动群众脱贫致富主观能动性。

五、强化督查考核

制定出台“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考核、扶贫开发及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扶贫开发示范点建设工作考核等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强化问责问效,对完不成任务的坚决追责。同时,采取随机抽查、定点检查和适时督查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脱贫工作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内容时间: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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