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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2  编辑:陈亚丰

各市卫健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精神,依据《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巩固健康扶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省卫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医保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精神,依据《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健康扶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健康山西建设,健康乡村建设,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着力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十四五”末,达到“四提升四完善”目标。即: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巩固明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动态清零机制更加完善。基本设施设备药品等可及性供给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控制和消除重大疾病危害能力和爱国卫生明显提升,居民健康促进机制更加完善。农村地区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更加完善。

二、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成果

(一)优化大病慢病分类救治措施。脱贫地区医疗机构将大病专项救治典型经验做法,推广为大病患者住院规范化治疗举措。结合各地诊疗能力,可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持续做好“双签约”服务,逐步扩大签约服务人群,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二)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并同步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三)健全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发挥各级机构服务群众优势,加强与民政、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建立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联动、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

(四)建立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措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倾斜落实,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

(五)持续推进基本医疗有保障全覆盖。按照我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脱贫县要继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其余各县要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实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鼓励先行示范县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建设一批中心卫生院,逐步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各地要结合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等,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要求,完善设施设备药品和合格医务人员配备。加强巡诊、派驻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开展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确保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三、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一)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和提升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

(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加强专科联盟建设,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脱贫地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重点设备配备和骨干人才培养。

(三)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筑牢“防控一体”疾病预防控制网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传染病发现报告及重大疾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配备,搭建基层服务网络。

(四)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合理规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为村卫生室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医学生,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联合违约惩戒机制。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加注或转注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者本科及以上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鼓励脱贫地区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各类培训项目优先满足脱贫地区需求,培训计划单列下达,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五)持续开展对口帮扶。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帮扶医疗队员主要包括管理、医疗、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驻点帮扶工作(以三个月为周期轮换派驻),向县级医院派驻医护人员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护理等服务能力,有针对性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医院平战转换能力。

(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大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等,大力提升县域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四、健全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

(一)实施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加大对脱贫地区的指导力度,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区域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持续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六大工程,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巩固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持续开展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推进职业病主动监测筛查,加强康复站建设管理。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

(二)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扎实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农村婴幼儿照护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发展项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三)实施健康中国“山西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积极推动健康教育“六进”活动,持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及时干预,提高治疗率。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群众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到改善生态环境中来,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订落实方案,统筹做好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二)加强分工协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通过现行渠道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落实好职称评定、薪酬待遇、养老保险参保等政策。

(三)加强倾斜支持。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并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倾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等帮扶措施进一步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成果,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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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五”期末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主要指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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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末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主要指标


指标

属性

1.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约束性

2.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脱贫县要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约束性

3.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实现全覆盖

?

约束性

4.签约家庭医生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的规范管理率达到90%

?

约束性

5.大病专项救治病种≧30种

约束性

6.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十四五”期间总上升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

约束性



内容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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