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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等十部门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2  编辑:陈亚丰

各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内生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全国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视频会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以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供给侧与需求侧协同发力,把产业可持续发展作为脱贫地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带贫益贫的重要载体,健全产业链条,补齐要素短板,改善生产条件,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取得扎实成效,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稳定。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

――坚持项目支撑。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坚持市场化运作,扩大有效投资,统筹布局实施一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脱贫地区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共同富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全面提升脱贫地区农民增收能力,把就业创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效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布局更加优化,体系更加完善,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壮大一批有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市场主体,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特色品牌。

二、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四)推动脱贫地区一产高质高速发展。以十大产业集群为核心,在脱贫地区形成一批优质、丰产、高效的特色产业基地或产业带,打造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和山西供应深圳农产品基地10个、出口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个、标准化药茶原料示范基地1万亩、水果提质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5万亩,稳定脱贫地区杂粮种植面积800万亩、马铃薯种植面积270万亩、粮改饲种植面积50万亩、蔬菜播种面积130万亩、食用菌棒数超过8千万棒,新增生猪、牛、羊养殖量达200万头、30万头、300万只左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五)集中支持脱贫地区农产品精深加工率先发展。继续开展省市县三级产业帮扶龙头带动主体认定和监测,持续加大对产业带动主体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优势区评选认定工作,力争把超过50%的脱贫县纳入优势区。脱贫县重点项目支持资金累计不低于2亿元,撬动超过20亿元社会资本投资脱贫县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在脱贫县培育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数量突破200家,累计扶持资金不低于1.5亿元。在脱贫地区省级示范联合体认定数量超过80个,累计扶持资金超过5000万元,引导支持产业帮扶龙头企业向重点帮扶县中心镇、中心村、移民区集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

(六)加快拓展脱贫地区农业功能价值。重点提升已确定的1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持续指导3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提档升级,积极探索“政府+公司+农户》的旅游合作社模式。推介100条以上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300个以上精品景点,评选300个“山西美丽休闲乡村”,脱贫地区占比不少于40%。规范光伏产业帮扶项目收益资金使用,健全公益岗位设置管理机制,重点保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半劳动力、弱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七)加快构建现代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支持社会团体创建团体标准、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升级为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突出脱贫地区有机旱作、设施农业、药茶等具有山西特色的农业标准的研制,重点在地力培肥、旱作良种攻关、水肥一体化、病虫草害绿色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加以强化。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提升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标准化应用水平,推进整乡镇、整县域标准化示范创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八)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整合资源,支持脱贫地区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田头市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优先支持脱贫地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提高补助标准,原国定贫困县按照不超过设施总造价的40%予以补助,单个主体补助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

(九)打造知名产品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优先纳入山西省“晋字号”特优品牌目录库。从脱贫地区遴选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供深食品评价。支持脱贫地区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认证,全省脱贫地区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到1000个,“圳品”1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十)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倾斜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推进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园区建设,打造一批优质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脱贫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和草原局)

三、稳定并加强产业扶持政策

(十一)强化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乡村振兴战略等省级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实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的县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逐年提高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占比。加大乡村振兴领域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力度,通过一般债券支持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通过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有一定收益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农业领域子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十二)创新金融服务。调整优化脱贫地区农业信贷担保贴息奖补、业务奖补和担保费用补助政策,保障贷款主体资金使用综合成本不高于8%。推动脱贫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质)押,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对扶贫再贷款可按照规定进行展期,最多展期4次、最长借用至2025年底。以乡镇为单位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制度,对贷款5万元(含)以下部分予以贴息,鼓励引入政府性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分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过渡期内,已设立风险补偿金的脱贫县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十三)完善用地政策。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特色产业用地需要。结合脱贫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用地规模和计划指标,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脱贫地区落实好产业发展附属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村庄整治和宅基地整理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十四)加强项目管理。建立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享、共用,入库项目由支持种养环节向支持全产业链开发转变。脱贫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其他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优化产业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机制。省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统筹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督促市县完成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确权,维护正常运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

四、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支撑

(十五)健全产销衔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网上行”活动。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参加全国农交会等重大展会活动,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入驻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太原等“晋字号”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指导脱贫县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启动实施“快递进村”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开展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五进九销”活动,推进西干果商贸交易平台建设,适时举办全省特色经济林产品展销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

(十六)健全科技人才服务机制。继续在脱贫县设立产业技术专家组,积极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从乡土专家、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科技特派员。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重点实施农业经理人、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带头人、种养加能手和能工巧匠等5项计划,在脱贫地区培训15万高素质农民,持证12万人。深入开展电商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的电子商务实操技能。(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乡村振兴局)

(十七)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推进所有行政村“五有”建设,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元化经营主体。选择部分县区开展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继承和有偿退出试点。鼓励脱贫地区集体资产体量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聘请职业经理人,盘活扶贫资产,以自营、承包、租赁等方式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中,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

(十八)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脱贫县把产业发展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特色产业发展风险评估。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严禁利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偿还历史性、商业性欠款。深入推进脱贫地区省级政策性苹果、核桃、梨、红枣、黄花、谷子和马铃薯收入保险试点工作,扩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特色保险试点范围.市县政府不得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安排乡村振兴的扶贫领域公益性项目,除政府债券和对外主权贷款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在内的财政资金为偿还来源的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承担或承诺承担偿债责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九)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强化脱贫县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细化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深化部门间政策和工作协同,建立统一高效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

(二十)强化考核调度。把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作为市、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要加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资金投入、产业规模、产品销售、品牌建设、主体培育、带农增收等情况,每半年形成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宣传,总结推广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加强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基础数据、典型案例的年度总结,做好产业发展档案归集整理工作。持续开展产业发展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进一步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构建产业帮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银保监局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7月6日?


内容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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