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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山西省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扶贫行动计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编辑:陈亚丰

一、年度目标

坚持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 ,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 ,联动实施造林务工、退耕奖补、管护就业、经济林提质增效和产业富民“五大项目”,在58个贫困县完成营造林260万亩以上 ;全年完成退耕还林195万亩 ,及时兑现农户补助资金 ;在58个贫困县完成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150万亩 ;落实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7000万元用于36个国定贫困县聘用生态护林员。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造林务工脱贫。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为抓手 ,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在58个贫困县完成营造林 260万亩以上 ,其中10个深度贫困县新增造林50万亩。推进落实社员进退机制、议标落实机制、劳务发放机制、质量监管机制、培训服务机制、成效考核机制等“六大”机制 ,规范完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 ,将贫困县的造林任务通过议标的方式全部安排给造林合作社实施 ,确保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与造林过程中获得劳务性收入。鼓励造林合作社承揽经济林提质增效、森林抚育、森林管护等林业工程项目 ,扩大合作社经营范围 ,积 极参与林业资产性收益 ,实现造林合作社由单一造林向造林、管护、经营一体化方向发展 ,确保贫困社员长期有活干、务工可持续 ,能够长期稳定脱贫。

(二)积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提前启动 2018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7〕83号 ),将全省国土二调成果图斑内195万亩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 ,按期将补助资金兑现到户。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 ,推进种植结构调整 ,鼓励农民在条件适宜的退耕地上优先发展经济林;鼓励农民以退耕地经济林经营权价值评估量化入股的方式 ,与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进行股份合作经营。

(三)继续实施生态管护脱贫。在继续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7000万元 ,用于36个 国定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基础上 ,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岗位 ,将新增护林员岗位全部落实到深度贫困县 ,增加我省深度贫困地区生态管护岗位 ,扩大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参与生态管护就业的覆盖面 ,提高贫困群众管护就业收入;加强现有贫困护林员信息核实、培训管理,继 续对比例不达要求的贫困县进行重点督导,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补充到管护队伍 ,使聘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占到全省护林员总数的60%以上。提高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生态管护参与率、收益水平和林业扶贫成效。

(四)持续推进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在58个贫困县继续实施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150万亩 ,对4—20年生核桃、红枣、沙棘等干果经济林结果树 ,全面实施整形修剪、高接换种、科学施肥、有害生物防治等综合管理 ;将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任务优先向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加大培训力度 ,采取现场培训、技术观摩等方式举办干果经济林管理技术培训班 ,为项目区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明白人,为提高干果经济林管理水平和贫困群众收入提供智力支撑。

(五)实施林业绿色产业脱贫工程。积极贯彻落实“小灌木,大产业”发展战略,按照 “ 一县一个主导产业、 一乡一个主导树种 ” 的思路 ,以“企业 合作社 农户 ” 的模式 ,通过新建和改造相结合 ,让贫困户依托龙头企业在适宜发展的退耕地和造林地上 ,优先发展沙棘、连翘等特色经济林 ,并对现有野生沙棘、连翘等灌木资源实行改造 ,全面提升林业对富民增收的贡献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 ” 的工作机制 ,市县林业部门作为具体责任单位 ,主要领导要以林业生态建设扶贫统领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细化分工、责任到人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规划部署 ,精心组织实施 ,扎实推进生态建设扶贫各项工作。建立并推行造林合作社造林质量和扶贫成效“双考核、双评价 ”机制 ,淘汰一批造林质量不合格、扶贫成效不显著的合作社 ,树立一批辐射带动明显、扶贫成效显著的示范合作社典型 ,带动和促进造林合作社取得更大发展。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础上 ,按照集体林“三权” 分置的要求 ,进 一步创新机制 ,拓展林地经营权能 ,激 发林业发展的活力。落实集体公益林管护权 ,国有林场对托管的集体林地纳入日常经营管理范畴 ,实行常态化管理 ,林地经营用工优先吸纳林农 ,优先发展经济林 ,收入扣除成本后利润分配给村集体和林农。以稳定林地承包权为基础 ,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载体 ,以股份合作为主要模式 ,将林地林木经营的预期收益作价评估后量化折股 ,投入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作为股本金 ,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对集体经济林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切实盘活林地资源 ,让村集体和林农获得“保底 分红 ” 的收益。创新集体林经营方式 ,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林项目 ,把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 ,将零星的林地集中起来 ,开展联合、合作经营,综合开发利用林地资源。依托山西林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多渠道筹集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确保贫困地区林业生态建设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三)强化服务指导。围绕林业生态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治理 ,将督导和作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聚焦政治站位、责任落实、政策落地、资金项目、干部作风和督查巡查六个方面17个问题 ,按照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按 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作风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进 一步完善制约监督制度体系 ,以“阳光扶贫 ”“廉洁扶贫 ” 保障“精准扶贫 ” 。继续坚持“督查、调研、指导 ” 三结合 ,对全省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开展集体督查 ,掌握情况 、督促工作。组织省、市、县、乡四级生态建设扶贫督导服务工作组 ,分级落实责任 ,合力扶贫攻坚。继续派出⒛个督导服务工作组 ,对 58个贫困县 ,特别是 10个深度贫困县造林合作社运行管理各环节进行督促指导 ,集中破解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 ,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 ,确保造林合作社规范运行 ,形成集中力量攻坚的良好态势。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的宣传作用 ,在贫困地区广泛宣传合作社造林、退耕还林、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等林业生态扶贫惠民政策 ,加强政策解读 ,让林业生态扶贫各项政策进村入户,提升贫困地区群众对林业生态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同时 ,各级林业部门要注重深入基层 ,挖掘和总结推广基层林业生态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


内容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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