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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9  编辑:陈亚丰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20年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6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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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力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20〕7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青政办〔2019〕107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全年共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16万人(次),其中农牧区劳动力11.2万人(次)、城镇劳动力4.8万人(次)。

二、培训项目

(一)技能提升培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企业发展、用工需求和在岗职工、城乡未就业人员培训意愿,以各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工种和创业指导为重点,按不同职业工种培训标准,对城乡各类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一是支持企业开展新招员工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及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二是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力、“两后生”、毕业年度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和退役军人以及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三是组织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含已退出贫困的劳动力)。确保完成培训11.04万人(次)(详见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司法厅、省妇联、省邮政管理局、省退役军人厅、省应急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二)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确保完成培训5000人(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并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三)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培训。省国资委组织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确保完成培训5000人(次)。(省国资委牵头并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四)服刑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培训。省监狱局、省戒毒管理局对监狱服刑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帮助服刑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完成培训2575人(次)。(省司法厅牵头并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五)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省妇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紧密结合易地搬迁妇女和留守妇女劳动技能需求,开展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加强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建设等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各项技能培训,强化家庭理财、卫生保健、家政护理等内容的宣教,帮助农牧区妇女掌握家政服务的基本技能,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和培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进步。确保完成培训5000人(次)。(省妇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六)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省邮政管理局组织对新上岗快递从业员工岗前培训,对在职员工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快递员和快件处理员职业技能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小蜜蜂”精神。确保完成培训2055人(次)。(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七)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省退役军人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退役军人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退役军人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加大新产业技能培训比例,积极开展创业指导培训。确保完成培训1000人(次)。(省退役军人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八)安全生产培训。省应急厅组织对企业培训教师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提高重点企业全员培训能力。开展以安全管理能力、班组建设能力、领导力、执行力、班组长管理案例与经验等为主要内容的班组长能力提升班,不断提升企业班组长安全管理能力和岗位综合素质。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完成培训2.16万人(次)。(省应急厅牵头并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配合)

(九)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省民政厅依托有条件的院校、行业学(协)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提高照护老年人的专业服务能力,扩大养老服务业人员队伍,拓宽社会就业渠道。确保完成培训1200人(次)。(省民政厅牵头并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十)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围绕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对旅行社、星级饭店、乡村旅游、导游、旅游车辆驾驶员等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相关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确保完成培训1.18万人(次)。(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十一)住房城乡建设从业人员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要求,依托有条件的企业、院校等,组织对建筑工人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检测人员等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确保完成培训1.3万人(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并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十二)农牧民教育培训。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围绕促进农牧产业兴旺,就地培养和吸引提升并重开展现代农牧民培训,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牧业需求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确保完成培训1.5万人(次)。(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局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十三)贫困劳动力培训。省扶贫局围绕提高农牧区贫困劳动力农牧生产和转移就业能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雨露计划”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提高劳动技能,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增收脱贫。确保完成培训1.2万人(次)。(省扶贫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十四)青年技能提升培训。团省委依托东西部协作交流,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培训,加强广大青年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设。以返乡创业大学生、优秀进城务工青年、农牧区科技星火带头人、青年农场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为重点,开展农牧区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培育孵化一批创业企业和特色项目,培养扶持一批本土龙头企业。确保完成培训400人(次)。

(团省委牵头并实施)

(十五)农牧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省残联组织农牧区残疾人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贫困残疾人掌握1至2项实用技能,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完成培训2300人(次)。(省残联牵头,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培训方案,强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力度,构建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州县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技能培训顺利有序推进。

(二)注重精准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培训需求调查,准确掌握劳动者培训意愿,精准匹配企业用工需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创新培训方式,严把培训质量关,结合产业发展和技能要求开展定向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实施“点对点”“一对一”精准培训。支持职业培训机构与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联合体,开展培训就业一站式服务,支持能够给贫困劳动力提供3个月以上稳定岗位且具备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根据用工需求开展定员定岗培训。发挥技能人才评价作用,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结合,引导劳动者通过培训实现技能提升。

(三)立足岗位实际,开展练兵活动。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突出各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加强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把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劳动权益维护以及消防知识、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疫病防控贯穿培训全过程。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根据需要,增加文化基础课、双语教育、生活技能等培训。

(四)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培训服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事前、事中、事后效果评估。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提高培训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培训机构依托各类网站、第三方培训平台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线上培训效果。

(五)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培训补贴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严格落实使用专账资金培训人员信息录入“金保工程”“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要求,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督查,做到补贴资金发放有依据、过程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附件:1.2020年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任务总表

        2.2020年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内容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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