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商务局: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监督的工作安排,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决定从3月19日至4月18日,对自治区各电商进农村示范县电商扶贫工作开展为期1个月的随机调研督导,现就各盟市、项目旗县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电商扶贫相关问题自查
(一)政策落实方面。1.落实商务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电商扶贫各项政策文件情况。2.京蒙商务扶贫协作有关事宜落实情况。3.盟市、旗县主要领导研究部署调研指导电商扶贫工作情况。
(二)项目推进方面。1.本旗县(市区)参与电商扶贫项目竞争性选择情况。2.本旗县(市区)统筹指导电商扶贫产业发展情况。3.具体项目建设进展情况。4.电商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5.本旗县(市区)电商扶贫项目中期考核情况。
(三)资金使用方面。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包括有无挪用、挤占、沉淀现象,有无贪污、套取、截留、私分资金现象,有无“雁过拔毛”等不规范现象。2.电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二、准备电商扶贫问题自查汇报材料
(一)准备汇报材料。1.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2.取得的成效,包括网点建设、物流建设、产品上行、交易金额、经济效益、受惠群众数量等方面内容。3.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包括电商扶贫项目自查发现的工作实施问题及涉嫌违纪违法的相关问题。4.问题整改情况,包括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调研督导组未实地查看的旗县(市区),于4月10日前将汇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二)准备验证台账。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旗县(市区)、本单位自查情况,逐项准备相应验证材料,并编制台账目录,不同单位的台账在调研督导时要集中提供。
(三)组织座谈会或随机走访。配合调研督导组,向电商扶贫中标企业、电商从业人员、贫困群众了解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三、调研督导组成员
尚志强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李岩峰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孟琳 自治区商务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牛克宇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副处长
张丽萍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调研员
王亚鸣 商务厅市场建设处主任科员
石 炜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副主任科员
四、注意事项: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在调研督导中发生“四风”问题,不安排基层领导陪同检查,不给基层增加负担,调研督导行程不留空隙。
联 系 人:王亚鸣 15849328906
石 炜 15849189472
电子邮箱:nmgswtjsc@163.com
2019年3月15日
内容时间: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