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研究数据库!

  • 全部
  • 图书
  • 报告
  • 图表
  • 资讯
高级检索
热词推荐:

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内蒙古
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8  编辑:陈亚丰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十届自治区党委八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2019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民办函〔2019〕14号)和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2019年全区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现将《2019年全区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2019年专项治理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联系人:王 翔

电  话:0471-6945342

邮  箱:973005558@qq.com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3月6日 

 

2019年全区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十届自治区党委八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2019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民办函〔2019〕14号)和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2019年全区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2019年民政厅将继续在全区深入推进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一、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检查各地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检查各地农村牧区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农村牧区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查处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将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农村牧区低保中的“漏保”问题。

(三)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建立落实、农村牧区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等日常管理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旗县级民政部门入户抽查、审批、长期公示责任不落实,苏木乡镇级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责任不落实,定期复核和定期报告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检查各地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嘎查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牧区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检查各地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检查是否存在资金发放监管责任不落实、不按时发放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牧区低保资金等问题。

(四)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将信息化建设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旗县是否存在低保信息系统数据项填报不完整、数据录入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系统数据与实际资金发放数据不一致问题以及旗县落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核对机制不完善、核对平台共享部门不全、部门信息联而不通、联而不用,不按要求对新申请和在享社会救助对象开展核对,没有真查、真核、真用等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

(五)建立治理工作台账。建立2019年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指导各盟市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按季度更新各盟市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各地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请盟市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本季度工作台账报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六)规范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对各盟市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对地方进行督促指导。按月收集各盟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请盟市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三、加强监督检查

(八)加强调研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盟市,加强调研指导和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九)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牧区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自治区、盟市两级可直接督办,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十)开展明察暗访。协调厅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借助第三方力量赴重点盟市进行明察暗访,掌握基层农村牧区低保经办第一手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四、提升整改成效

(十一)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各地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十二)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2018年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盟市进行重点督导。

(十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牧区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适时在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各地网址和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附件:盟市2019年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模板).xls


内容时间:2019-03-07

相关资源

下载排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公告|帮助中心|咨询建议|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