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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生态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编辑:陈亚丰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为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和建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超常规举措,通过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全面责任制度,实行层层负责制。二是坚持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原则。三是坚持创新机制,调动群众保护修复家乡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走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共赢的发展路子。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成贫困地区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500万亩,“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四项林业重点工程生态建设任务总量的70%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为贫困人口提供生态护林员岗位8000个以上;落实贫困地区公益林补偿中央资金15.6亿元/年,自治区补偿资金1000万元/年以上;重点发展经济林、林下经济、林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加大林业科研成果和林农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提升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科技含量,走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扶贫高质量发展道路。

三、实施范围

林业扶贫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区57个贫困旗县,其中31个国贫县,26个区贫县。

四、实施途径

(一)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

(二)通过公益岗位得到稳定性收入。

(三)通过生态产业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四)通过生态保护补偿等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

五、重点任务

(一)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资源,要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到2020年,完成贫困地区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500万亩,有效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

(二)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四项林业重点工程生态建设任务总量的70%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林业重点项目、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等各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吸纳更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责任人:娄伯君 乔云 责任处室:计资处 造林处、退耕办)

(三)为贫困人口提供生态公益岗位。聘用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等生态管护人员,严格执行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护林员指标下达要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在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的过程中,要核实贫困人口情况,确保护林员真正落到贫困人口头上,同时做好生态护林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责任人:娄伯君 杨俊平 责任处室:计资处 林工总站)

(四)通过生态补偿增加贫困人口转移性收入。严格落实贫困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积极争取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和扩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覆盖范围,优先保障贫困地区。逐步扩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补偿受益程度。(责任人:娄伯君 杨俊平 责任处室:天保局)

大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新增退耕还林任务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在自愿前提下实现全覆盖。(责任人:乔云 责任处室:退耕办)

(五)积极推进林业产业扶贫。重点发展适宜我区的特色林果业、林下经济和林业生态旅游。在有条件的地区,在开展营造林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广经济林种植,推进“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贫困人口发展林业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责任人:王才旺 乔云 姜德明 责任处室:产业处、造林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扶贫推进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厅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资处,负责统筹指导林业领域扶贫各项工作。定期研究扶贫推进工作,每季度调度一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掌握进度,并通报林业扶贫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布置下一阶段扶贫推进重点。要求各盟市及贫困旗县也要比照成立自治区林业生态扶贫专项推进组,负责具体落实林业扶贫领域各项工作。

(二)配合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制定关于支持涉林资金统筹整合用于扶贫工作的实施办法,中央及自治区林业财政资金,除对林农和职工个人的直接补贴、防灾减灾资金以及原扶贫资金外,其余可统筹整合用于开展各类扶贫项目。(责任处室:计资处)

(三)摸清底数,跟踪调度。要求各盟市上报林业生态扶贫底数及林业产业扶贫项目需求。领导小组分组对相关盟市、旗县进行抽查调研,听取各地对林业生态扶贫的对策、建议和意见。年终报送林业生态扶贫惠及贫困人口调查表。

(四)建立林业扶贫项目库。抓好林业扶贫项目储备,突出精准要求,坚持自下而上,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投入接得住、用得好,今后扶贫资金项目都要从项目库中安排。

(五)充分发挥乡镇林工站的职能作用,指导贫困人口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经济林种植、林下经济、林业生态旅游等林业扶贫项目,充分发挥项目效益,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责任处室:林工总站)

(六)大力发展林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组织贫困人口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林业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责任处室:造林处、产业处)

(七)积极组织林业技术专家深入贫困旗县开展“技术下乡”活动,对贫困人口开展的各类林业产业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并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技术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造血”能力。(责任处室:林工总站、科技处)

(八)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调研督导方式,深入基层,深入贫困户,了解实情,推动工作。根据三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驻厅纪检组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工作中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追究落实。

(九)建立协调会商机制。积极与自治区扶贫办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区脱贫攻坚形势,抓住林业领域脱贫攻坚关键点,始终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共同推进我区林业领域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责任处室:计资处)


内容时间: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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