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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度工作要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0  编辑:陈亚丰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狠抓落实之年和作风建设之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度工作,制定要点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促进脱贫攻坚健康发展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遵循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扶贫格局发展新变化。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坚持现行扶贫标准,盯牢2020年确保实现全省脱贫攻坚的目标,按照系统发力、重点突破、集中攻坚的要求,制定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尽锐出战、精准施策,更加注重脱贫质量,更加注重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更加注重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并重,更加注重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举,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年度战役。

(三)瞄准年度脱贫任务谋篇布局攻坚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实现40万人脱贫、1000个贫困村退出、8个贫困县摘帽的目标,全面部署落实和提升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为2020年我省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脱贫实效和质量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设攻坚载体,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

(四)实施春季攻势行动。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年度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大兴调研之风,明确工作思路,保持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措施不松力,确保年初脱贫攻坚开好局、起好步、造好势。

(五)实施夏季整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列出清单 ,找准短板,较真碰硬,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六)实施秋冬冲刺行动。坚持效果导向,加强督察调度,加快工作进展,加大落实力度,全力冲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严格考核评估,确保交上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优良答卷。

三、坚持精准方略,促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

(七)大力推进产业扶贫。以“村有扶贫产业、户有增收门路”为目标,以“有能力的扶起了,扶不了的带起来”为原则,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组建合作组织为渠道,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链条,强化长效脱贫根本之策。通过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九大工程、发展林下经济六个重点等,结合实施光伏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旅游扶贫等,引导“城归”“雁归”人才留乡创业,推进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和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模式,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全面提高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带贫减贫机制,形成贫困户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强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强化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开展贫困户全面授信评级,实现贫困户“应贷尽贷”。 

(八)深入实施就业扶贫。围绕方便贫困群众“挣钱”“顾家”两不误,继续支持创建就业扶贫园区、龙头企业扶贫基地、乡村就业扶贫车间、新型农村合作社、非正规就业组织、就业扶贫专岗等就业扶贫平台载体建设,以灵活丰富的就业形式,帮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全方位拓展贫困群众就业门路。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推进实施就业援助月、春暖赣鄱、春风行动等就业扶贫专项活动,在政策宣传解读、岗位信息发布、求职招聘推介、职业技能提升等方面为贫困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引导创业方面提供全程帮扶。

(九)着力提升健康扶贫。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全面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障、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切实保障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水平,加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报销结算,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自付费用不高于10%。在实施10种大病免费救治的基础上,15种大病全部得到专项救治,并对深度贫困人口探索建立“爱心”救助兜底机制新防线,以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确保不让一人因病导致吃不饱穿不暖。

(十)精准落实教育扶贫。加强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动态衔接,建立义务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乡镇属地双负责制度,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各种助学政策,不让一人因经济困难失学辍学。强化控辍保学措施,对因病因残无法随班就学的,定期送教上门;对厌学的贫困学生,采取单独编班和入读职业学校的方式因学施教,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

(十一)扎实推进安居扶贫。严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落实搬迁贫困户后续帮扶措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脱贫致富。加大贫困户危房改造扶持力度,积极做好农房加固改造技术手册的试行推广,全面完成C级危房加固改造和D级危房改造建设,坚决防止贫困户因建房举债致贫或返贫,确保贫困农户不住危房。

(十二)筑牢兜底保障扶贫。推进农村低保提标增效,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扶持脱贫与防止返贫并举并重。按照“应保尽保”要求,结合低保提标提补和年度审核工作,全年开展两次以上农村贫困群众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把新增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对失能弱能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兜牢保障底线。

(十三)深化落实生态扶贫。加大生态补偿力度,落实贫困县补偿资金和管护补助,建立补偿资金与扶持贫困群众挂钩机制。建立生态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将生态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大力开发生态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担任护林员、护路员等。

(十四)聚力攻克深度贫困。聚焦269个深度贫困村,深入调查研究,搞清“坚在哪里”“如何攻坚”,谋定而后动,逐村过堂把脉、因村制宜、精准施策。加大投入和帮扶力度,落实脱贫攻坚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向深度贫困村倾斜,保障深度贫困村2019年全部脱贫退出的投入支持。

(十五)衔接实施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贫困地区作为重点,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安排,大力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优化生态环境,以促进实现振兴发展为贫困村稳定脱贫退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有力和持久的支撑保障。优先支持贫困村自然村组2018年完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科学规划贫困村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量力而行,加大贫困村整体提升力度,全面完成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加快改变生活条件、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落后面貌,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四、强化督察考核,促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十六)落实压紧市县主体责任。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抓好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的责任意识,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坚持最严格考核,落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的历史使命感,完善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和责任考核制度,严格实行奖惩。各设区市和贫困县党委政府向省委省政府签订脱贫责任书。

(十七)落实压紧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意见》《大力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职责分工,重点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责任,完善配套措施,制定并实施好各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形成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攻坚格局和推进机制。

(十八)落实压紧帮扶责任。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强化第一书记队伍,优化驻村工作队配备,重点加强深度贫困村驻村帮扶,确保选得准、下得去、融得进、干的好。制定全省《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人员选派、明确主要任务、加强日常管理,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考核,对帮扶不力的坚决召回,兑现召回干部和派出单位“双问责”。完善落实驻村帮扶工作县乡属地管理有效机制,建立驻村帮扶干部与基层干部精准扶贫工作统一管理制度,强化合力攻坚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乡镇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工作,压实结对帮扶责任。

五、筑牢支撑保障,促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十九)强化精准识别基础。继续完善建立立卡工作,把扣准 “第一粒纽扣”贯穿精准扶贫始终,严格对照国家精准识别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识别调整,确保新增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用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好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和使用工作。全面完成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和比对衔接,摸排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扶贫、安全饮水、社会保障兜底等政策到户到人落实情况,全面完善基层基础信息资料。

(二十)强化资金项目保障。加大各级财政投入,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强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创新金融扶贫机制,用足用好“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扶贫过桥贷款”政策,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力度,落实《江西省产业扶贫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健全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降低贫困户贷款成本。发挥扶贫再贷款导向作用,用好用足扶贫再贷款。开发精准扶贫产业保险、扶贫信贷保证保险产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及基础设施扶贫等投融资平台建设,用好资本市场服务脱贫攻坚政策。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县级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建设,加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防范资金风险。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扶贫资金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二十一)强化大扶贫工作格局。加大政府、市场、社会资源统筹力度,夯实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大扶贫格局,强化各行各业凝心聚力脱贫攻坚机制。深入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氛围,重点深化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抓质量、创特色、求实效,大力提升社会扶贫网统筹整合社会帮扶资源功能,全面提高帮扶资源与脱贫需求的对接质量和成功率。推进民营企业参加“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完善“千企帮千村”台账系统,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帮扶与贫困村发展联结机制,实现贫困村与企业共赢发展。积极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举办贫困村(合作社)农产品展销会,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促进电商扶贫与社会扶贫网深度融合。

(二十二)强化扶贫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党建+”扶贫,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选优配强贫困村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党组织,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大力培养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加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乡土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深入打造“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充分发挥乡村扶贫工作站(室)专职管理职能,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效率,提升帮扶贫困群众精准程度,完善精准扶贫服务机制,全面打通脱贫攻坚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坚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建立乡村专职信息人员队伍,每个乡镇扶贫工作站保证1-2名、村级扶贫工作室落实1名专职信息员负责精准扶贫信息工作,坚决克服人人填表报数问题,让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开展精准帮扶。加强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县乡党政领导和市县乡村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攻坚能力和能耐,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二十三)强化精神思想扶贫。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加大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扶德结合力度,注重用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教育贫困户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思想。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在帮扶资金安排上正向引导,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让贫困群众敢想敢干、能干会干,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内生动力,促进自立自强和自主脱贫。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不良现象,加强基层组织和帮扶干部的思想帮扶作用,强化农村理事会和村民自我教育、管理、监督等自治方式,因户施策教育惩戒,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

(二十四)强化脱贫发展并进。指导已脱贫摘帽贫困县探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同步推进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脱贫与贫困地区区域经济发展,以区域经济发展带动精准扶贫脱贫,以精准扶贫脱贫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贫困群众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的参与度,让贫困群众更好分享区域经济发展成果、实现持续稳定脱困致富。

(二十五)强化扶贫干部关怀。营造关心爱护扶贫干部的良好氛围和风气,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锻炼优秀干部。对工作优秀的基层扶贫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落实用人导向政策,在干部任用、表彰奖励、待遇补助、人文关怀、抚恤救助等方面,让实干苦干、群众满意的基层扶贫好干部得到激励。建立基层扶贫干部工作创新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二十六)强化督察考核统筹。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省派督察组作用,以及时发现问题为重点,以督促整改问题为导向,加强明查暗访和常态化督察,对工作不实不力的进行约谈,对脱贫成效不好的严肃问责。落实督察计划统筹、督察成果共享机制,严禁层层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迎查负担。

(二十七)强化工作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2018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各项要求,大兴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之风,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严格落实《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狠抓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持续保持常态化督察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完善12317电话监督处置机制,切实做好贫困群众信访和维稳工作。

(二十八)强化正向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井冈山市和吉安县率先脱贫摘帽以及相继脱贫摘帽贫困县(市、区)的成功经验,为各地如期脱贫摘帽提供能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注重培育发掘和总结宣传脱贫典型,多渠道多形式讲好贫困群众的“脱贫故事”,让贫困群众自我脱贫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标杆。精心评选各地的好经验好典型,做好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的推选和全省脱贫攻坚奖的评选工作。

以上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7〕14号)明确的责任分工,各自细化2018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内容时间: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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