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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关于印发《海南省贫困县脱贫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4  编辑:陈亚丰

琼中、保亭、五指山、白沙、临高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办、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务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供电局:?


  现将《海南省贫困县脱贫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五个国定贫困县(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贫困县脱贫退出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成员单位由省扶贫办牵头,做好专项评估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确保五个国定贫困县(市)高质量脱贫摘帽。

  附件:《海南省贫困县脱贫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

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海南省贫困县脱贫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规范我省国定贫困县(以下简称贫困县)退出标准、程序和专项评估检查方法,确保贫困县退出质量,依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国开办发〔2017〕56号)、国扶办考核评估司《关于印送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文件的函》《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56号),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一)2018年计划退出保亭、琼中2个贫困县;

  (二)2019年计划退出五指山、临高、白沙3个贫困县。

  二、组织领导

  贫困县退出工作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组织实施,省扶贫办牵头,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务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及海南电网等相关部门抽调1名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组。主要任务是:制定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审核贫困县退出申请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评估检查,提出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结果建议,提交专项评估检查报告。事务性工作由省扶贫办承担。

  三、评估内容与指标

  评估检查贫困县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际情况和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把握脱贫人口实现脱贫的具体过程和路径。贫困县退出主要衡量指标是贫困发生率,按照国家的执行标准,评估1项核心指标,同时关注3项参考指标和其他内容。

  (一)核心指标。贫困县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综合贫困发生率,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三项之和,占申请退出贫困县2014年公安部统计农业户籍人口的比重。

  (二)参考指标。主要是贫困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和退出认可度。贫困人口错退率、漏评率控制在2%以下,认可度达到90%以上。贫困人口错退率,指抽样错退人口数占抽样脱贫人口数的比重。贫困人口漏评率,指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占抽查村未建档立卡农业户籍人口的比重。退出认可度,主要评估对象为脱贫户、一般农户、县乡村干部、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对脱贫攻坚政策、帮扶措施及成效、脱贫退出等认可认账情况。

  (三)其他内容。围绕贫困县基础设施是否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是否明显提升、贫困村面貌是否明显改观,检查贫困县的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改善情况。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是否有效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是否接近全国平均水平。(1)全县所有的贫困村村委会所在地和行政村中心小学所在地,与乡镇路网或上级路网就近连接、路面硬化。(2)贫困人口饮用水达到安全饮水标准。(3)贫困村全部接通并能正常使用动力电,贫困户生活用电实现全覆盖。(4)贫困人口的住房全面达到安全要求。(5)贫困村的人居环境达到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6)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7)教育扶贫对贫困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全覆盖,贫困家庭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8)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9)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县级自查及退出申请。贫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照贫困县退出标准进行自查,符合退出标准的,于次年1月5日前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贫困县退出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退出贫困县的基本情况,脱贫攻坚总体情况,县级退出程序履行情况,本级党委、政府对贫困县退出的意见,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二)省级核查。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组负责省级核查工作。核查的主要内容:1.审核贫困县退出申请报告。2.核查申请退出贫困县的综合贫困发生率。3.审核退出程序。

  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发生率高于2%的,不安排实地评估检查,直接提出不予退出的建议。对退出程序不完整、材料不完备或有明显缺陷的,相关贫困县必须在10个自然日内补充完善,逾期年内不再安排专项评估检查。次年1月20日前完成省级核查工作。

  (三)实地评估检查。次年1月31日前,省扶贫办负责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次年2月中旬前,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制定实地评估检查方案、培训评估检查人员并完成资格测试。次年3月15日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实地评估检查并向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组提交分县评估检查报告。

  第三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开展全员培训,使评估检查人员熟悉脱贫攻坚政策、评估检查标准、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工作要求,并通过资格测试取得评估检查资格证。

  (四)结果运用。次年3月31日前,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组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情况报告,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拟退出贫困县名单于次年4月20日前完成在省级主流媒体或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复查,并向社会公布复查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于次年4月31日前,由省政府批准退出并向社会公告,并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情况报告,申请抽查。

  五、实施方法

  专项评估检查以实地调查为主,实地调查由第三方机构以实地评估检查的方式独立完成,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组负责督促指导。

  (一)实地评估。采取抽样调查、重点抽查、村组普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评估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和退出认可度。

  1.抽样调查。按照科学抽样要求,对申请退出贫困县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进行分层抽样,确保抽样结果具有代表样。抽样样本量按照置信度95%,误差不超过1%的要求进行抽取,约抽取农户总户数1000户(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2.重点抽查。对申请退出贫困县偏远、通达度差、人均收入水平靠后的乡村进行重点抽样,关注盲区死角和薄弱环节。原则上根据抽样户的类型和分布情况,每县抽选10-20个村(组)作为样本点(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其中50%的样本点在条件比较差,基础较为薄弱的偏远地区抽选,50%在县内随机抽样。

  3.村组普查。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对若干个行政村或村民小组采取普查、排查、参与式调查等方式,对抽样漏评人口进行全面调查。重点关注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住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老人户等特殊群体。

  (二)实地检查。通过对县乡村干部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进行座谈访谈,项目查看、资料查阅等方式,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责任落实、政策措施落实、帮扶工作成效、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调查对贫困县退出是否认可等。

  (三)问题沟通核实。在确保独立、公正的前提下,将评估检查中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反馈贫困退出县,贫困退出县有异议的,允许解释说明,并提供疑似问题佐证材料,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复核认定。做到问题发现准确、判断依据扎实,经得起质疑,确保评估检查结果真实、可靠,干部服气、老百姓认账。

  (四)综合评议。根据实地评估检查情况,分析测算申请退出贫困县的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和退出认可度,并形成实地评估检查情况报告。

  六、后续管理

  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贫困县脱贫退出后,脱贫攻坚责任不变、脱贫攻坚政策不变、脱贫攻坚帮扶不变、脱贫攻坚监管不变。严格落实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继续做好帮扶、监管和后续巩固提升等工作,防止摘帽后脱贫攻坚工作质量下降、帮扶干部放松懈怠、帮扶政策戛然而止、后续巩固提升乏力等问题,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贫困县退出是我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环节,省打赢脱贫攻坚指挥部要按照“省负总责”的要求,加强对贫困县退出工作的指导。贫困县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摘帽工作当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等大事广泛动员、强力推进。贫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精心组织实施,层层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扶贫部门要履职尽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全面自查、公示公告、信息录入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工作经费,确保评估检查廉洁、高效。

  (二)加强过程管控。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组要加强对评估检查的过程管理,指导、督促评估检查人员认真执行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瞄准关键环节,把握关键节点,较真碰硬,从严从实、公正客观开展评估检查,并对调查数据真实性、可靠性和公正性负责,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确保摘帽质量。坚持现行标准,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提高标准、吊高胃口。县级自查工作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符合本县实际情况,防止片面追求脱贫进度,切实对贫困县退出质量负责。

  (四)强化执纪问责。贫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标准要求,对退出申请和脱贫效果的真实性负责,评估检查中发现违反贫困县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5个国定贫困县2014年农业户籍人口数

附件

5个国定贫困县2014年农业户籍人口数?


市? 县农业户籍人口数(单位:人)?
保? 亭?93890
琼? 中?126177
五指山?62330
临? 高?357862
白? 沙?120772


内容时间: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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