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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湖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3  编辑:陈亚丰

    2017年,我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三个着力”要求,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建设“四大体系”、“五大基地”,全力打好“三大战役”,强力推动产业兴湘、产业强湘,保持了经济稳中向好、稳中趋优的发展态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46万亿元,增长8%,其中,服务业增长10.3%;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3%;粮食总产596.8亿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5.7亿元,增长7.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328.1亿元,增长1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54.9亿元,增长10.6%;进出口总额2434.3亿元,增长39.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4%;物价上涨1.4%;新增城镇就业75.1万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实现年度目标;万元GDP能耗下降5%左右,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18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服务业增长9.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5%,投资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进出口总额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万元GDP能耗下降3%以上,物价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和4.5%以下。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体系和产业发展的质量优势

  紧扣“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主题,着力抓好100个重大产业建设项目、100个科技创新项目、100个重大产品创新项目,引进100个五百强企业和100个科技创新人才,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强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围绕打造中国智能制造示范引领区,继续实施制造强省“1274”五年行动计划,抓好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示范区。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改升级工程、“制造+互联网+服务业”专项行动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试点,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创建“三品”工程,开发一批“湖南制造”、“湖南创造”产品。继续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加快新兴产业发展。落实新兴优势产业“一链一策”推进措施,力争在5—8个领域率先突破,重点抓好高性能3D打印、新能源材料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打造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实施“湖湘服务”品牌战略,推进服务业“双百”工程和集聚区提升工程,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抓好郴州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以影视出版为重点的文化创意基地、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建设全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煤炭、烟花、造纸等领域过剩产能退出,探索建立市场出清长效机制。关闭退出小煤矿90家,处置“僵尸企业”100家以上。鼓励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在库存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购房租房,抓紧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探索建立房地产租赁市场管理办法,加快培育租赁市场主体。完善去杠杆政策体系,谋划发行债转股专项债券,充实债转股后备项目库。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和融资、用电、人力、物流等成本。聚焦综合交通枢纽体系、脱贫攻坚、新产业新动能培育等重点领域,精准有效改善供给结构。创新发展产业园区。开展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污水、固废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强化园区考核和动态管理,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抓好特色园区创建,支持8个左右省级产业园区转型为高新区,争取新增2—3家国家级高新区。

  二、全面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动力支撑

  深入实施“451”行动计划,推动形成全面创新、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科技文化创新体系建设。健全创新型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估机制,推广科技成果“三权”改革试点经验,推行科研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启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建设潇湘科技要素交易市场。实施芙蓉人才计划,强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集聚。启动“全社会研发投入三年行动计划”,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高到1.9%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7%。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打造科技创新基地,实施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型技术创新研究院,启动湖南省科技大数据中心建设。共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市州和高新区众创空间全覆盖。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动对接500强企业,继续实施湘商回归工程,延伸壮大产业链条。全面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推进金融、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开放。预期实际利用内外资分别增长15%和10%。全面融入“一带一路”,落实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抓好纳入部省框架合作协议的24个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优势领域建立“走出去”产业联盟,培育更多本土跨国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加强科技研发、旅游、文化等国际交流合作。巩固外贸向好势头。推进口岸提质升级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培育认定一批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以邵阳保税改革试点为契机,探索内陆地区开放崛起新路径。复制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力争在汽车平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方面取得突破。积极申报自贸试验区。加大“湖南老字号”“湘字号”宣传推介,继续组织“湘品出湘”等活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导则》(湘办发〔2017〕137号)。推广“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模式,对重点产业建设项目推行“预审代办制”。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持续开展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政府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约失信行为。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

  三、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体系

  继续推进三个“百千万”工程,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改革。积极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扫尾工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工作,推进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稳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土地流转模式,创建省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启动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稳定粮食生产、提升品质的同时,做大做强油料、果蔬、茶叶、中药材等区域特色农业。打造30个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和20个现代农业综合园区。支持发展“三品一标”。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和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物流网络,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涔天河水库扩建灌区项目、莽山水库、毛俊水库、黄盖湖防洪治理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抓好105个规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364万亩建设任务。推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超级稻研究协作攻关与示范推广,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乡村能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农村“双改”三年行动。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域覆盖试点,完成30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3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改造农村危房10万户。积极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力争农户厕所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四、突出扩大有效投资和促进消费升级,巩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条件

  努力营造经济稳中有进的发展环境。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实施“百千万投资促进计划”。优化投资方向。扩大产业投资,推进 “三链”融合,实施好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行动计划,重点加快铜铅锌产业基地、中车新能源汽车、邵阳智能制造产业小镇等项目建设。继续实行省领导联系重大产业项目机制,强化产业投资考核。稳定基础设施投资,围绕打造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加强“四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黔张常、张吉怀、常益长高铁和“气化湖南”、新一轮农网改造、“无线城市”等重大项目;确保怀邵衡铁路建成通车,新增高速公路300公里以上,新改建干线公路1000公里以上。增加生态民生投资,加大“一湖四水”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投入。提升品质消费投资,建好全域旅游、健康湖南等领域重大项目。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完善和落实民间投资支持政策,实施民间投资“六大行动”。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十大扩消费行动等政策,鼓励节能、环保等绿色消费,培育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虚拟显示等信息消费,支持发展网络消费、分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电子商务平台和本土网店,撬动城乡消费市场。加快城市物流配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优化消费环境,严肃查处消费侵权行为。

  五、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建设新型城镇体系

  着力构建区域特色联动发展新格局。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泛珠区域,有效开展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通关口岸等领域的协同合作和共建共享。加快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支持长沙创建“三个中心”,鼓励湘江新区率先发展,推进湖南金融中心建设,引导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武广高铁新城、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等特色区域发展,抓好“四位一体”城市群交通网络以及21个特色产业园建设。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转型发展。加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及湘粤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推动加工贸易高效转移,促进湘南开放发展。发挥大湘西地区生态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农林产品加工、文化生态旅游、商贸物流、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人钱”、“人地”挂钩等政策,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改革。增强市州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县域产城(镇)融合,实施“一县一特”战略,积极培育特色小(城)镇。启动城市“双修”十大工程,统筹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7.76万套。推动资源型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抓好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娄底市、衡阳市、郴州市等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快株潭娄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争取衡阳合江套老工业区获批全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示范创建工程。

  六、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产权保护制度,落实保护产权实施意见,建立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以产权保护为重要内容的政务诚信建设。出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政策措施。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实施意见,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制度建设。健全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机制。“放管服”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逐步赋予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推广部分省直管县赋权目录。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国企国资改革,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职能,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和员工持股改革试点。抓好国企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加快预算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分领域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鼓励银行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健全担保和再担保制度,大力发展村镇银行。投融资体制改革,开展民间投资报建事项清理,推进先建后验“企业投资承诺制”试点,逐步推开“多本合一、多评合一”。价格体制改革,制定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完善农产品和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

  七、强化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风险防范化解。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力能承受、项目可持续、承诺能兑现”的总体要求,谋划和推进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严防“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成的政府债务负担。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约束,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对违规超概项目严格追究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责任。严格依规实施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项目,严禁以项目建设名义变相举债。防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落实金融风险处置属地管理和审批主管行业责任,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坚决遏制金融市场高杠杆投机炒作。积极推进市场化债转股,稳妥降低省属国企杠杆率。积极推进省市两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单位创建。同时,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监管协调机制,规范金融从业行为。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围绕联合奖惩、信息共享、信用创新、文化制度和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进一步完善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提升平台网站服务功能,力争联合奖惩备忘录实现全覆盖,并在信用监管、信用服务、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领域取得新成效。积极创建国家级信用示范城市试点。

  八、系统推进环境保护与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增量控制与存量治理并举,不断提升生态治理能力。预期生态投资增长12%。强化重点区域治理。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并向“一湖四水”延伸。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集中整治、采砂秩序整顿等10大重点领域和大通湖、珊珀湖等9大重点片区治理。整治城镇黑臭水体150个。启动“蓝天保卫战”行动,强化长株潭等重点区域治理,确保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逐年提高。实施62个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开展长株潭耕地修复治理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实现结构调整、修复治理、休耕100万亩。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组织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初步构建涵盖“一湖四水”的全流域生态补偿体系。完善五级河长体系。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推进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抓好石漠化综合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继续实施能源、水、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循环发展引领行动,逐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九、集中精力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实现13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200个左右贫困村脱贫出列、16个贫困县脱贫摘帽。着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以武陵山、罗霄山片区两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11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继续推进专项扶贫行动,落实财政、金融、项目等倾斜扶持政策,着力加大产业脱贫,增强内生脱贫动力。加大对因病致贫、返贫对象帮扶救助。完成9.1万名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扶贫特惠保”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全覆盖,建设260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在14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建设“芙蓉学校”。继续开展驻村帮扶、企业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落实“三走访三签字”要求,严格考核督查和脱贫退出验收。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按照“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要求,落实国家政策和红线标准,健全调度通报、约谈问责、问题清单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易地搬迁总承包工作,做好后续产业就业扶持,确保完成28万人的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服务供给

  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预期民生投资增长12%。稳定扩大就业。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以及去产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支持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施“创业兴湘就业富民”工程,重点抓好19个国家返乡创业试点。健全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社保体系。健全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人均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推行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国家调整最低工资、低保标准等政策,构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健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加大对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和兜底服务。强化公共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实施8大领域92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加快高校“双一流”建设。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抓好湖南健康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进医养融合,力争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32张。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提供更多、更优文化产品。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守好社会稳定底线。


内容时间: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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