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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9  编辑:陈亚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乡村振兴工作的社会和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期间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要求,落实“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群众参与,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二、重点内容

(一)政策公开。及时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的重要政策,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本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协调公开其他部门出台的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逐步扩大推行重要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覆盖面,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不涉密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工作举措。围绕年度工作要点进行政务公开。重点是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好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帮扶,因地制宜、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认真抓好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等重点工作。

(三)资金安排。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安排情况进行公开。

(四)工作成效。做好2021年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绩评价考核。加大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五)机构建设。及时公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公开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有关情况。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做好选人用人、评选先进、招投标、出国(境)审核审批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期主动公开。

三、主要方式

(一)规范官网平台运行。升级改造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结构,充实内容,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大事件或政策要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除涉密和特殊原因以外,都应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日常沟通机制,确保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媒体的联系,统筹运用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以及舆论引导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进行解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新闻发言人履职能力,发挥新闻发言人的作用。

(三)指导市州乡村振兴系统网络运行。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乡村振兴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乡村振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推进工作信息公开。指导各地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广地方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上下协调、合力推进的运行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省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领导分管,综合协调组督导协调,机关各组、机关党委、人事处和各直属单位承办。各组(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期研究确定或提出所承担业务的政务公开内容及意见建议。

(二)增强公开实效。规范办理“五公开”、建立公开内容台账,逐步规范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三)注重解读回应。做好“12317”监督举报电话、来信来访、《互联网舆情报告》等有关工作,对涉及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解读回应。针对涉及本领域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

(四)加强能力培训。全体人员特别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省扶贫办代章)

2021年5月26日

内容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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