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扶贫办(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市、区、特区)扶贫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扶贫系统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近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定于近期开展的省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将延期进行,正在开展的实地挂牌督战工作暂时停止,具体时间视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二、防控期间,各地一般不采取入户帮扶方式,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帮扶工作,未经批准,暂不自行安排出差调研,暂不自行举办扶贫相关的会议和集体活动,需要会议研究审定的事项尽量改为书面或电子报送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要减少基层填表报数,以便基层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级扶贫部门要结合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加强与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对接联系,以县为单位,及时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现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要做好跟踪监测,加大帮扶力度,可根据需要商民政部门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四、要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安排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不懈抓好落实,做到思想不乱、精力不散、工作不断,实现剩余贫困人口、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时,认真谋划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后对因病致贫返贫群众的帮扶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圆满收官。
五、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办公场所消毒防护,普及科学防护知识。要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扶贫办。
2020年1月31日
内容时间: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