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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贵州银保监局 关于落实国务院扶贫办中国银保监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通知》的紧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25  编辑:陈亚丰

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各银保监分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省分行,省联社,贵阳各农村中小村镇银行机构:

近日,国务院扶贫办、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就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带来的困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影响,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扶贫小额信贷对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促进贫困户增收,助力贵州同步小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应对新冠肺炎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不折不扣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用心用情用力服务贫困群众,做实做细各个环节工作,积极帮助贫困户解决难题,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

二、全面摸排疫情带来影响。相关部门、承贷金融机构要按照省委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要求,加强疫情影响情况排查,通过各种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乡镇前期疫情摸排数据,收集掌握贫困农户健康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扶贫小额信贷逾期情况等,全面评估疫情对农户偿债能力的影响,对本地区扶贫小额信贷整体资产质量的影响,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各市(州)扶贫部门、银保监分局在2月底前,

要将本地疫情影响情况及措施计划,形成专题报告,分别报省扶贫办、贵州银保监局。

三、积极落实贷款延期规定。针对疫情给贫困户贷款带来的影响,承办银行机构要结合文件要求,尽快细化制定能够指导基层实操的具体办法,出台完善符合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规定的续贷政策,对符合要求的贷款给予适当延期。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导致贷款逾期的和即将到期不能还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贷款主体积极协商,采取展期、续贷等方式对贷款进行适当延期偿还,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疫情影响相关手续办理的,待疫情结束后,补办相关手续,延长期内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疫情影响相关手续办理的,待疫情结束后,补办相关手续,延长期内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承办银行机构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网络化服务能力,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灵活办理手续,防止和避免客户现场集中办理。执行延期政策既要防止“一刀切”,也要防止“搭便车”,“户贷企用”存量贷款到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扶贫部门要加强对延期贷款的审核,银保监部门要强化对贷款合规性检查。原则上延期利率不得超过原合同利率。鼓励承办银行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支持承办银行机构出台更多有助于受疫情影响贫困户增收的优惠政策。延期期间财政要做到按期贴息、应贴尽贴。

四、持续抓好风险防范工作。当前正值扶贫小额信贷还款高峰期,承办银行机构要持续强化对到期贷款的监测预警,在贷款到期之前,按规定提前通知借款人,错峰办理还款或延期、续贷手续,避免贷款集中到期可能造成的人群聚集或大规模贷款集中逾期风险。对受到疫情影响的贷款要单列台账,一户一策提前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帮扶方案。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导致贷款逾期的和即将到期不能还款的,承贷银行机构对相关逾期贷款应不作逾期记录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

五、切实满足有效信贷需求。组织乡(镇)、村组干部主动对接掌握贫困户信贷需求,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与承贷银行机构做好对接工作,支持受影响农户有序恢复生产经营,确保满足信贷需求应贷尽贷。承贷银行机构不得以疫情造成的客观不利因素为由,拒绝合理信贷或对存量贷款无故抽贷、断贷。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扶贫小额信贷办理效率。要加强贷后监管,确保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杜绝挪用、改变贷款用途。

六、积极发挥基层主导作用。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扶贫小额信贷县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工作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作用,广泛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强对贫困户的跟踪指导,帮助销售农特产品,增强战胜疫情、发展生产的信心,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稳定脱贫。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请各银保监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国开办〔2020〕3号)

联系人:省扶贫办李淼联系电话:0851-86836389

贵州银保监局雍岚  联系电话:0851-87117335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贵州银保监局

2020年2月18日


内容时间: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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