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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贵州绿色农产品销售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3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6  编辑:陈亚丰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贵州绿色农产品销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巩固扩大省内市场

  (一)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对接机制。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动农产品进公立学校(幼儿园)、公立医院、机关事业单位、驻黔军警单位、国有企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加强农校对接,把公立学校(幼儿园)食堂变成贵州绿色农产品销售基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常用农产品县域内采购率、中职学校食堂常用农产品市州范围内采购率、高等院校食堂常用农产品全省范围内采购率达到50%以上。公立医院食堂常用农产品省内采购率达到60%以上。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与定点帮扶县对接,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常用农产品定点帮扶县采购率达到40%以上。鼓励驻黔军警单位、国有企业、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直供直采合作关系,食堂常用农产品省内采购率达到50%以上。

  (二)进一步拓宽市场直销渠道。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物流企业、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到扶贫产业基地考察对接,签订订单协议,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以零地租、零佣金形式在省内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公益档口和扶贫专柜,在社区、居民小区布局建设贫困地区农产品平价生鲜超市,依托现有社区、居民小区便利店开设扶贫产品直营窗口,鼓励盒马鲜生、京东生鲜、苏宁小店等现代生鲜零售商在城市社区、地铁站、写字楼等地设立智能提货柜、贩菜机、冷鲜柜等。

  (三)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推广以购代捐扶贫模式,根据贫困地区主导农产品集中上市时间,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主动、优先购买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的特色优质农产品。

  二、加快拓宽省外市场

  (一)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充分发挥对口帮扶城市各类资源,把拓宽贵州农产品销售渠道纳入对口帮扶政策框架,推动省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对口帮扶城市公共机构建立长期稳定供货关系,争取在对口帮扶城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设立贵州绿色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

  (二)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驻外机构作用,加强与北京新发地、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广州江南、深圳海吉星、重庆双福等国内重点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对接,争取在我省设立直供直采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三)积极推进农产品进省外军营。大力推广贵州农产品进北京卫戍部队和武警总队经验,争取在全国各战区军营超市建设贵州农产品销售专区。支持在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黔货出山进军营”中央厨房,搭建生鲜食品半成品加工、包装、配送生产线。支持在产地建立农产品进部队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承担“黔货出山进军营”农产品品质升级、包装设计、品牌打造工作。

  三、积极拓展境外市场

  深入研究农产品出口贸易新模式,探索出口新渠道,支持农产品外贸企业开展境外贸易合作,提升贵州农产品境外占有率。到2020年,面向港澳及东南亚市场建设境外销售渠道5条以上。

  (一)建设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围绕“一带一路”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国家市场需求,鼓励和支持完善贵州农产品出口标准,按标建设一批特色明显、集中连片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强化我省出口农产品种养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工作。

  (二)降低农产品出境成本。利用农产品出口贴息贷款、出口退税、技术升级、产品认证等支持政策,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出口退(免)税流程,简化出口报关单证签退程序,降低农业企业“走出去”运营成本。

  (三)优化拓展销售渠道。在巩固东南亚国家市场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农产品销售公司,建立出口农产品仓储、物流、展示、销售中心。鼓励出口企业建立合作互助联盟,搭建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支持出口企业与省内基地联动打造出境渠道,协力开拓国际市场。

  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商

  (一)加快推动农产品上行。推广“互联网+农产品进城”电商扶贫模式,引导贫困乡镇、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和贫困户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打造高品质农产品上行基地,组织开展上行农产品包装、品牌打造和产品质量溯源建设,保障上行农产品品质。加强与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精准对接,继续深化与阿里、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合作,培育引进适合贵州发展的农村电商扶贫市场主体,推动电商扶贫与产销对接深度融合,持续推动贵州农产品上行。

  (二)提升电商服务支撑能力。大力推广息烽、正安、贵定等地电商扶贫模式,完善电商供应链。将县、乡、村快递物流中心、创业园区、电商(大数据)企业、农产品加工中心、集配中心功能向当地电商服务中心(站、点)聚合,提高各级电商运营中心(站、点)服务能力。

  (三)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主体。积极引进省外专业电子商务运营公司入黔发展,与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长期合作订单。支持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营销渠道,鼓励涉农中小微企业、市场经销户、创业人员在各类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支持大型农批市场、连锁超市等运营主体开办网上商城,拓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

  (四)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整合邮政、供销、快递等物流通道资源和村镇服务网点、便民站点等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多站合一、服务同网、信息共享。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对农村邮政、快递等物流配送设施的支持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畅通扶贫产品“最初一公里”物流通道。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2日


内容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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