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贵州省“十三五”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及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总体部署,2018年全省计划减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0万人、16个贫困县摘帽、2500个贫困村退出。为确保减贫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省扶贫办结合各地2017年底贫困人口及贫困村基数、脱贫攻坚难度、贫困县退出年度等,对2018年减贫目标任务进行测算分解作为各地减贫指导性计划。现将指导性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贫困退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对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各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层层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实施。本次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作为市(州)党委、政府向省委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的依据。
二、在省下发指导性计划基础上,尽快制定本地2018年减贫计划,将减贫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到县、乡、村,精准到贫困户,请市(州)于3月15日前将减贫目标任务落实到县的文件上报到省扶贫办备案。并及时督促指导各县将计划脱贫的贫困人口和计划出列贫困村在“贵州扶贫云”系统进行计划标注。
三、各地要加强项目库建设,在落实扶贫开发项目时瞄准重点区域和贫困群体,统筹抓好贫困人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措施的落实,尤其是从年初制定项目计划开始,在兼顾面上工作的同时,务必要瞄准计划脱贫贫困人口和计划退出的贫困村,因村因户施策,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高质量完成减贫目标任务,坚决杜绝“数字脱贫”。
四、各市(州)扶贫办(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减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动减贫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扶贫办将适时进行暗访和抽查。以市(州)为单位,每季度末(25日前)要报送减贫任务进展工作情况,7月20日前做好减贫工作半年总结,12月25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严 俊、陈壹学
电 话:0851-86838509
邮 箱:gwx915@126.com
附件:2018年全省贫困县、村、人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指导计划表.xls
2018年2月22日
内容时间:2018-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