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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州省“十三五”脱贫攻坚专项规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7  编辑:陈亚丰

       前 言

  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为繁重的省份,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决战区。到2015年底,全省尚有49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8.8%。为确保到2020年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编制《贵州省“十三五”脱贫攻坚专项规划》。本规划是我省“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制定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有扶贫开发任务的85个县(市、区、特区),9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脱贫攻坚基础

  贵州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加以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同步小康取得显著成效。

  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行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实施六大脱贫攻坚战,强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央扶贫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各类项目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对我省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获批设立3000亿元规模的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有力支撑各项扶贫脱贫措施的落实。集中力量推进极贫乡镇脱贫,设立170多亿元的极贫乡镇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组织开展以扶贫脱贫为主题的项目观摩会,召开大扶贫战略行动推进大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层层传递压力、交流经验、强力推进。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1149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  493万人,五年累计减少贫困人口656万人,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比重从9.4%下降到8.8%,超额完成“2015年全省贫困人口比2011年减少一半”的目标。贫困发生率从33.4%下降到14%,下降19.4个百分点。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区,对65万人实施了扶贫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

  农民收入较快增加。2015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387元,年均增长14.4%。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964元,年均增长15.5%,增速比全省平均高1.1个百分点。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实现了100%乡镇通油路、100%建制村通公路、75%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解决了13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66.73万亩。农村危房改造192.05万户。贫困地区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深入实施教育“9+3”计划和“免费营养午餐计划”,启动实施“1户1人”扶贫教育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实现乡镇有卫生院、行政村有卫生室。对符合条件的328.55万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初步形成了教育扶贫、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救助等保障体系。

  扶贫协作不断深化。强化与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城市对接,在产业、教育、医疗、人才培养、劳务输出等方面加强合作。中组部、中央财办等39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省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千企帮千村”等活动帮扶成效明显。

  第二节 脱贫攻坚形势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多方面原因,贫困问题仍然是我省最大的短板。

  扶贫任务艰巨繁重。2015年底,全省仍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3万人、9000个贫困村、66个贫困县,分别占全国的8.8%、7.0%和7.9%,贫困发生率14%,比全国高8.3个百分点。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7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64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6.6%。并且,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依靠常规措施难以摆脱贫困。

  瓶颈制约突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不便,不少贫困村通村路尚未硬化、晴通雨阻;饮水安全需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产业结构单一且层次低、劳动力素质不高、贫困人口增收难度大等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个别地方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不够。

  尽管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但我省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面临重大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向全世界公开承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确立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个庄严承诺一定会实现。省委、省政府以脱贫攻坚统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盼脱贫、盼发展的愿望强烈,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脱贫攻坚统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坚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着力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产业脱贫攻坚战、绿色贵州建设脱贫攻坚战、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教育医疗脱贫攻坚战、社会保障兜底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六个精准”统领脱贫攻坚,瞄准穷人、找准穷根,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识真贫、扶真贫、真脱贫。

  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关键。结合实际,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发挥农业多种功能,让贫困群众享受增值收益,推动扶贫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使扶贫成果长期发挥效益,促进贫困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生态脱贫。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重在乡村的分工机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图销号、强力推进。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信心决心,消除安于贫困和等靠要思想,发扬自立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通过自身努力和辛勤劳动实现稳定脱贫。

  坚持开放式扶贫。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开放式扶贫,调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省内省外两种力量,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加强国际减贫合作,以开放促脱贫、促发展。

  第三节 攻坚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翻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贫困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确保现行标准下全省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有序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专栏1 “十三五”时期贵州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主要指标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属性

数据来源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万人)

493

实现脱贫

约束性

省扶贫办

建档立卡贫困村(个)

9000

0

约束性

省扶贫办

贫困县数量(个)

66

0

约束性

省扶贫办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万人)

-

130

约束性

省移民局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14.4

年均增速高于全国贫困地区平均水平

预期性

省调查总队

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

80

≥85

约束性

省水利厅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率(%)

-

100

约束性

省住建厅

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


93

预期性

省教育厅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率(%)


基本消除

预期性

省卫计委

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万元)


≥5

预期性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专栏2    “十三五”时期年度贫困退出目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减少贫困人口数(万人)

100

100

70

65

巩固提高(政策兜底158万)人)

贫困村退出(个)

1500

2300

2700

2500


贫困县退出(个)

6

20

22

18

脱贫巩固

专栏3    全省“六个一批”脱贫任务表                  (  单位:人)

市州

实际数

扶持到户到人

其中扶持到人



易地扶贫搬迁一批

产业和就业一批

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教育资助一批

医疗救助一批

生态补助一批

合计

4931995

1304700

2047199

1580096

561718

601208

202100

贵阳市

14859

2042

512

12305

1799

8094

0

六盘水市

416500

56532

226519

133449

44881

45974

31500

遵义市

558300

145231

228509

184560

64129

128253

17300

安顺市

343069

78405

166005

98659

24147

30817

10400

铜仁市

583200

168339

191846

223015

88405

108363

8300

黔西南州

434059

171742

103703

158565

44270

36715

1500

毕节市

1154500

229280

583307

341913

133807

101414

85200

黔东南州

843200

267124

318657

257419

99314

82221

42000

黔南州

582900

185866

228092

168942

60693

58962

5900

贵安新区

1408

139

0

1269

273

395

0

  第三章 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

  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战中的攻坚战,优先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贫困发生率高的自然村寨实行整村整寨搬迁,妥善解决搬迁群众的就业、教育、医疗保障问题,确保130万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迁出地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尤其是一、二类贫困村;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3.属于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4.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集)镇和县级以上交通干道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搬迁对象除居住地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受教育程度低,或劳动能力弱,或家庭农业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农业生产仍不能有效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按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途径统筹解决);4.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50户以下、且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寨,进行整体搬迁;5.对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围绕“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和5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寨,按照以上迁出地区域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全省共识别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162.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0万人、同步搬迁人口32.5万人。

  第二节 稳妥推进搬迁安置

  安置方式。根据我省山区地形地貌特点和资源环境条件,以依托县城、中心集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服务区集中安置为主要形式,从严掌握中心村安置。为增强移民的社会、文化、心理认同,对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整体搬迁的,实行集中安置。允许进城务工、投亲靠友分散插花安置,但要从严审查和控制。

  搬迁计划。2016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万人;2017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万人;2018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万人。

  第三节 大力实施搬迁保障措施

  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推进迁出地“三块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保障搬迁农户的地权林权收益,让迁出地资源成为搬迁农户稳定的收入来源。

  解决就业、就学、就医三大民生问题。迁出地与迁入地政府精准对接,统筹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搬迁群众每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在安置地与当地居民在教育、医疗上享有同等待遇,搬迁不误学时。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在控制指标范围内优先解决搬迁群众中的4050人员就业。确保有就业愿望和培训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每户有1名劳动力得到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衔接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三类保障。迁出地与迁入地政府精准对接,统筹做好搬迁群众从迁出地到迁入地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在搬迁过渡期内“三类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提供便捷服务,按照从高从优原则落实政策,为搬迁群众织牢低保医保养老安全保障网。搬迁群众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建设经营、农耕和公共服务三个场所。在安置地建设必要的惠民经营性公司、家庭农场以及文化活动广场、老年人活动中心、看护中心等公共服务站,让搬迁农户居住习惯、生活方便、就业安心,幸福快乐。

专栏4    易地扶贫搬迁分年度分市州任务计划表     (单位:人)

各市州

总计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合计

1304700

350941

651753

302006



贵阳市

2042


2042




六盘水市

56532

18339

32510

5683



遵义市

145231

52264

92967




安顺市

78405

23554

24337

30514



铜仁市

168339

59184

109155




黔西南州

171742

46312

74379

51051



毕节市

229280

57047

126546

45687



黔东南州

267124

50509

126508

90107



黔南州

185866

43593

63309

78964



贵安新区

139

139





  第四章 打好产业脱贫攻坚战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到2020年通过产业扶持使205万贫困人口脱贫。

专栏5    产业发展脱贫一批分年度分市州任务计划表(单位:万人)

各市州

合计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合计

205

65

35

40

65


贵阳市

0.05

0.05(已完成)





六盘水

23

7.29

3.93

4.49

7.29


遵义市

23

7.36

3.93

4.49

7.29


安顺市

17

5.44

2.90

3.32

5.39


铜仁市

19

6.08

3.24

3.71

6.02


黔西南州

10

3.20

1.71  

1.95

3.17


毕节市

58

18.56

9.90

11.32

18.39


黔东南州

32

10.00

5.46

6.24

10.15


黔南州

23

7.36

3.93

4.49

7.29


  第一节 农业产业扶贫

  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着力在贫困县、极贫乡镇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山上经济、林下经济、水中经济,大力发展蔬菜、茶叶、马铃薯、精品果业、中药材等,在适宜地区发展猕猴桃、苹果、李子、板栗、木耳、养蜂等,注重品牌建设,推进标准化、产业化生产。推动畜牧业发展从“以粮换肉”向“以草换肉”转变,从注重产品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打造一批生态养殖基地,推进适度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促进贫困县、极贫乡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通过东西扶贫协作、定点帮扶、企业帮扶、社会扶贫、减贫国际合作,积极引入龙头企业投资兴业,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连结机制。抓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促进要素整合、产业集聚、企业孵化。推进农业与二产融合,巩固特色食品加工和民族制药的支柱地位,着力推进畜产品、薏仁米、粮油等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培育新型业态,加快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有意愿的农村合作组织、贫困农户开办网店。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通过大力推进农业“接二连三”,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推进农业科技扶贫。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动植物繁育和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鼓励和选派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领办创办产业基地,每个贫困村培育20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贫困县建立10个贫困山区种养殖精准扶贫科技示范产业基地,每个示范产业基地覆盖农户1000户以上。实施万名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帮助100个园区解决关键技术和应用转化技术,领办、创办、协办100家农业企业,加快推广农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和高效栽培模式、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适合贫困地区特点及需求的良种良法,办好供销社庄稼医院。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科技示范村30个。

专栏6  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每年新增人工种草面积80万亩,保有面积达到1000万亩。打造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的家庭牧场5000个,年出栏肉羊100只以上家庭牧场1万个,年出栏肉鸡10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0个,新增建设存栏奶牛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个,存栏羊50-100万只的养羊大县15-20个。

重点建设20个20万亩以上的茶叶主产县、250个万亩以上核心乡镇、100个万亩专业村,茶园面积稳定在700万亩以上,年产优质茶叶40万吨以上,实现产值600亿元以上。  

建成万亩以上蔬菜基地20个以上,蔬菜种植面积2000万亩,产量3400万吨,实现产值1200亿元。

每年种植烟叶250万亩左右,生产收购烟叶600万担左右,重点打造120个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创建80个烟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全省烟叶生产专业化综合服务面积达200万亩以上,培育职业烟农4万户,全省烟农种烟总收入达到90亿元以上。

重点发展火龙果、猕猴桃、刺梨、葡萄、蓝莓,打造全国最大火龙果基地,果园面积700万亩,水果总产量350万吨,实现产值160亿元。

重点开发种植石斛、半夏、太子参、金银花等18个地道特色中药材。全省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及人工种植的中药材面积达到600万亩,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建成核桃生产基地600万亩,带动农户400万户以上,产值达到200亿元。

重点支持香猪、三穗鸭、绿壳蛋鸡、长毛兔特色养殖发展,年存栏分别达200万头、1000万羽、5000万羽、1000万只。水产品产量达到47万吨,产值107亿元。

在适宜区大力发展油茶产业,面积达到400万亩以上,实现年产茶油12万吨以上,产值100亿元以上。

  第二节 乡村旅游扶贫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对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以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3144个贫困村为重点,实施“百区千村万点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多种乡村旅游业态,积极开发美食餐饮、民俗活动、工艺特产等乡村旅游产品。加强乡村旅游创业扶持和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创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到2020年,乡村旅游收入达1000亿元以上,惠及250万农村居民。

  发展民族文化体验旅游。充分挖掘贫困乡镇的民族民间文化,推进传统村落、特色古镇开发保护和民族民俗文化开发,打造和包装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品牌,创建特色民族村寨体验旅游品牌,加快重点民族特色示范村寨建设。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生产销售,带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大力发展多样化、特色化、多元化的山地立体农业观光、传统作物种植等体验旅游,推进旅游与种植业、草地生态畜牧业融合,着力开发田园生态观光、农艺学习体验、自助采摘、健身养生、垂钓娱乐等乡村旅游产品,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水平与层次,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田园风光、民族风情、休闲农庄、家庭客栈、农家餐饮等乡村旅游业态,带动农民增收脱贫。

  创新旅游扶贫模式。实施“旅游后备箱”发展工程,引导边远贫困村与县域内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旅游景区结对子,建设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特色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推荐名录,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店,生产旅游地所需的农特产品、旅游商品。

  落实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依靠互联网、大数据,推出乡村休闲养生、农耕文化体验等“旅游产品和线路的私人定制”,支持贫困群众建设具有当地民俗民风的农家客栈、森林小屋。启动省内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实施旅游扶贫培训工程,建立一批旅游扶贫的乡村旅游培训基地,开展农旅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贫困人口从事乡村旅游知识。

专栏7   乡村旅游脱贫

百区千村万点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到2020年,新建100个乡村旅游示范点、100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寨,10000个以上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户。

民族特色示范村镇建设:西江千户苗寨、惠水好花红布依寨、肇兴侗寨、三都“万户水寨”、江口云舍土家村寨、普安县龙吟苗族镇、务川龙潭仡佬寨、安顺鲍家屯与云峰八寨、六枝牛角村、水城海坪村、盘县舍烹村、威宁板底彝寨等特色示范村镇。

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选择1000家边远的贫困村和部分全国乡村旅游模范村组成发展对子,由特色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推荐名录,带动边远贫困村农副土特产品销售。

  第三节 电商扶贫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电子商务扶贫试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加强与阿里、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支持有意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办网店,鼓励和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引导贵州商学院、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中专院校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商务技能培训,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电商创业和农产品上网工程。依托互联网开展“农产品众筹”、个性化订单和“社区支持农业”项目试点,创新营销模式实现精准扶贫。

  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实施“土特产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继续推进贫困地区乡镇、社区农贸市场、配送中心、商贸服务中心等建设。加快农村客运站点、邮政点综合服务站整合、发挥供销合作功能,引导物流业向农村延伸,逐步完善城乡货运配送体系,切实提高交通物流服务“三农”能力。建设农产品产业集群的快递配送平台,着力培育供应链物流、电商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应急物流等专业化和综合性物流,扶持贫困户参与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发展脱贫。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

专栏8  电商扶贫工程

设立电商扶贫实验基地:建设村级农村多功能服务站和网点建设,在贫困村开展电商扶贫试点。贫困县(乡)在电商平台开设特色品馆。

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贫困户物流补贴项目、流量补贴项目建设,电商扶贫进村工程、农村劳动力商务技能培训工程建设,“土特产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工程”建设,乡镇社区农贸市场、配送中心、商贸服务中心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等。2018年,建成20个农村专业市场和物流园区,5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扩建改造10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20个县乡便民农贸综合市场,1000个村级连锁超市(店),10个日用品配送中心。培训电商扶贫人员40万人次,项目、资金向贫困县、极贫乡镇倾斜。

电商平台建设工程:力争到2020年打造1000个农产品销售特色网店,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100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到90%。规划建设一批便民利民服务中心,村级连锁超市(店)和日用品配送中心,推动商贸服务向贫困乡村延伸。建设一批农产品产业集群快递配送平台,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大力推广六盘水“三变”经验,对农村土地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登记备案、评估认定,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实现资源变资产,推动生产要素集聚和优化,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将投入到农村的生产扶持类财政资金在不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入股到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部分量化为村集体或贫困农户的股金,实现资金变股金,按股比获得收益、享有分红,激活和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引导农民自愿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实现农民变股东,形成“联产联业、联股联心”、股份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经营机制,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加快林权制度改革和流转交易平台搭建,推进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盘活林地资源要素。

  探索资产收益对贫困人口的扶持机制。积极探索,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收益试点项目,创新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方式。因项目建设占用或影响导致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集体土地及地上附属资产等折股量化,形成集体股权,使贫困村集体和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操作模式和制度安排,加大力度推广实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确保贫困农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定期兑现。

专栏9   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试点县以整村推进方式,保障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水库移民脱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从水电开发收益中提取资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补偿政策和后续发展。完善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分配制度,探索实施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对贫困户发展的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担保服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助、资产收益扶贫等扶持政策。

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争取国家在贵州试点一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收益项目。

  第五节 就业创业扶贫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整合各类培训资源,规范管理培训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互联网+培训”等方式,实施“1户1人”培训计划,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营销创意、品牌打造等差异化技能培训。开展“扶贫产业+”普训,加强新生代职业农民培训,提高贫困人口从业能力。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免费职业培训等专项行动。到2018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全覆盖。大力实施“雁归兴贵”工程,着力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和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加大致富带头型、技术技能型等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小微企业主和返乡农民工创业者。

  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原则,引导和帮助贫困家庭就业创业。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开展劳务信息服务。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双百”工程,引导农村劳动力进入园区就业创业。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与产业聚集园区和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

  扶持贫困人口创业。支持创建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将扶贫对象纳入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点对点”对接。

  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通过扶贫开发云信息渠道,输出地政府精准掌握劳动力状况和外出务工意愿,与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城市或其他输入地政府做好对接,完善落实转移就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外出就业。

专栏10   就业创业扶贫工程

劳动力就业转移:实施“一户一人”就业培训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职业培训行动。

能力设施建设:开展创业服务中心、农村综合经济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能力建设。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年,力争使不同类型的残疾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

返乡农民工创业行动:实施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培育一批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返乡农民工创业者。

技能脱贫千校行动:1

  第五章 打好绿色贵州建设脱贫攻坚战

  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大石漠化治理和退耕还林还草,实施土地整治,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补偿,增加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

  第一节 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建设工程

  将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千亿斤粮食增产、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重点生态工程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动员组织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从工程建设中获得收益。组织指导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通过重点生态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生态林业产业,在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贫困人口长期稳定的收入,实现生态保护和扶贫脱贫双赢。

专栏11   重大生态建设扶贫工程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十三五”期间,实施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区15-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1982万亩。

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6909.69个市(州)、贵安新区森林资源保护全覆盖。完成公益林建设268万亩。继续扩大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提高天然林保护补助标准。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012600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205000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强退耕还湿,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扩大湿地面积。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稳定的生态投入机制。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制定实施我省生态补偿实施办法,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权重,合理分配生态补偿资金。建立省级生态保护资金投入机制。统筹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

  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开展贫困地区横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将湖泊、湿地、林地、草地等重要生态功能系统纳入综合生态补偿范围,建立健全省级财政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稳步推进退耕还湿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国家扩大在贵州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补贴范围。积极争取中央将贵州纳入资源开发补偿试点,探索实施对煤炭、磷矿、铝矿、汞矿、锰矿等矿产开发开展资源补偿。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支持贫困县运用碳汇交易、生态产品服务标志等补偿方式,探索市场化补偿模式。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建立护林员制度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合理安排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奖励资金。设立生态区生态保护公益岗位,增加劳务收入。充实完善国家公园的管护岗位,增加国家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区周边贫困人口参与巡护和公益服务的就业机会。

专栏12   林业生态补偿工程

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开展珠江流域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国家级生态区生态保护公益岗位:在贫困县中的78个森林公园、104个森林和野生动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40个湿地公园,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管护、防火和接待服务,增加劳务收入。

  第三节 加快发展生态利用型产业

  用好我省贫困县、极贫乡镇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蔬菜、精品水果、草食畜牧业、生态茶叶、地道中药材等,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种养+循环农业”基地。用好我省贫困地区水质良好、总量丰富的水资源,做大饮用水产业规模,大力开发矿泉水、天然泉水、新型功能性饮用水等水产品,打响“黔水”品牌。念好“山”字经,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产品加工、林下养殖。积极发展循环农业、绿色农业、立体农业和生态渔业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第六章 打好基础设施脱贫攻坚战

  以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提升发展能力,为2020年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小康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适当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强县乡道路改造、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和通组路硬化,配套建设产业路,提高通乡公路等级,打通断头路。加强农村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水运码头建设。做好农村客货运输,分期分批投放农村客运和农村公交客运站等建设,探索“定点通”、“常年通”、“安全通”的农村客车营运新模式。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委托管养和个人承包养护、农民合同领养认养、“一事一议”等多元化养护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发展,积极选取一批项目实施好、工程推进快的县(市、区、特区)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确保到2017年实现“建制村通畅率100%、建制村通客运比例100%、农村公路列养率100%,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率100%  ;到2020年全面实现具备条件的撤并建制村通畅率达100%的目标。

  推进小康水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展农村饮水设施改造和消毒设备配套工程,加强农村饮水水质保障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全面解决建档立卡252.4万农村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解决248.52万农村人口存在的农村饮水安全不巩固、易反复的问题。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其他工程的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

  推进小康电建设。实施能源惠民工程,对农村小水电供电片区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完善用能基础设施。到2020年,贫困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7.9%。户均配变电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电能占贫困户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高。在光照条件好的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重点支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和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推广贫困村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微水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推进绿色能源乡村建设。加强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贫困户清洁能源比重。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实现全民共享能源福利。

  推进小康讯建设。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加快农村光纤、电缆、邮政快递等通讯设施建设,推进供销社与邮政、快递等整合发展,提高贫困村信息服务能力。力争到2020年实现宽带网络覆盖所有贫困村,推动公路沿线、集镇、行政村旅游景区4G网络基本覆盖。培训农村信息员,确保每个村至少培训确定1名有文化、懂技术、能服务的信息员。以“互联网+”推动各类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和电子商务资源接入村级站,实施贫困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工程。到2020年,实现全省行政村通光纤和行政村通4G网络覆盖,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现代邮政“乡乡设所、村村通邮”的目标。

  推进小康寨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处理等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饮水安全隐患等问题,全面完成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河道治理及美化亮化工程,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和田园景观。实施消防“六改”工程,定期开展村居消防隐患排查。到2020年,小康寨建设覆盖6.9万个村寨,90%以上贫困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村庄保洁制度普遍建立。

  推进小康房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将“最困难群众、最危险住房”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开发推广造价低、节能环保、结构紧凑的安全住房。到2020年,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中现有存量危房改造。

专栏13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小康路建设:建成通村沥青(水泥)路2.5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0.84万公里。

小康水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248.52万人,发展农村周边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耕地灌溉面积316.95万亩。

小康寨建设:建设通组(寨)道路3.74万公里,实施162.3万户“三改”及庭院硬化工程,开展垃圾收集处理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修建文体活动场所等便民服务设施。

小康电建设:新建、改造和扩建输电线路5.35万公里、变电站6146座,新建及改造一户一表32万户。

小康讯建设:实施“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覆盖行政村”工程;搭建农村邮政综合服务平台1193个。

小康房建设:10

  第二节 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加强三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加快建设片区外联内接的铁路网、高速公路网,积极争取国家铁路网、高速公路网连接我省三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提高国道省道标准,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开发性铁路建设,加快贫困地区机场建设布局,加快发展较快贫困地区的支线机场、通勤机场建设;完善红水河、乌江航道设施,提高红水河和乌江通江达海能力,构建我省贫困地区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重大水利设施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我省有14座大型水库、96座中型水库纳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开工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确保到2020年实现市市有大型水库、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全省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超过150亿立方米。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江大河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等要素保障。探索农村水利设施“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管养护机制,逐步推广“以水养水”的小康水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

  优先布局建设贫困地区能源工程。着力推进贫困地区煤炭、煤电、油气、水电、风电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优先布局贫困县的能源建设项目;加快发展我省煤层气、页岩气产业,重点建设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化基地,继续推进跨省跨区重大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道建设。实施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强化农村供电服务基础管理,统筹城乡电网协调发展,全力提高农村电网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

  第三节 着力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

  推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建立跨省区、跨地域、跨部门的脱贫攻坚联动机制,落实片区牵头联系部门工作职责,统一协调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加快推进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突破区域限制,实现资源共享,推进区域性产业连片开发。实施左右江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推进支持老区的政策项目落地,认真抓好全省37个革命老区县脱贫攻坚工作。加快实施麻山、瑶山、月亮山等特困地区扶贫决战行动计划。

  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特色轻工业、民族医药产业、民族文化产业、民族特需品、民族工艺品和民族地区旅游业。大力发展公益性民族文化事业,支持民族教育和人才培养,推进民族文化馆、民族博物馆、民族文化传习所建设,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在民族地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民族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民族自治地方加强民族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内部事务。进一步抓好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培养和吸纳少数民族乡参与社会管理,建立民族关系协调和监测机制、沟通联系机制,建设民族团结和谐繁荣发展示范区。支持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脱贫攻坚项目优先安排、优先扶持,确保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到2017年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确保不让一个民族掉队。

  扎实推进极贫乡镇脱贫攻坚。以解决20个极贫乡镇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为重点,按照“一个目标、一位领导、一支队伍、一个方案、一套考核机制”的要求,由20位省领导分别带队开展定点包干扶贫,以更大的工作力度、超常规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实现20个极贫乡镇两年打基础、三年建成效、四年脱贫困的目标。从全省脱贫攻坚基金中明确173亿元设立极贫乡镇脱贫攻坚子基金,完善和创新资金筹措方式,积极整合中央和省各类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投入极贫乡镇建设。发挥极贫乡镇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把“决战点”变成“示范点”,带动周边乡(镇)脱贫。

专栏14   特殊类型地区发展重大行动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规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水运航道、水利枢纽、能源、县乡道路、信息基础设施工程,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支持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民族地区奔小康行动:推进人口较少民族整族整村精准脱贫。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风情小镇。开展对少数民族普及国家通用语言行动,使少数民族群众学会普通话,提高生产生活技能。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实施:在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等连片特困地区集中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第七章 打好教育医疗脱贫攻坚战

  改善贫困地区教育和医疗卫生条件,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加强贫困地区镇、乡、村卫生设施建设,积极培养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切实提高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

  第一节 不断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改善基础教育条件。加大教育资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先在贫困村实施“一村一幼”计划。合理布局贫困乡镇村中小学校、教学点,加快实施“全面改薄”项目,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农村借宿制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全面实施幸福校园、平安校园、自信自强、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全面资助等六项教育精准关爱工程,建设1000所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办好农村特殊教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得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大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改扩建支持力度,扩大教育资源,提高普及水平。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远程教育建设,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全力推进贫困地区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补充贫困地区师资力量,畅通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大力争取“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倾斜贵州,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加大“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争取国家对边远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的“三区”3万名支教教师更多支持贵州贫困地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8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

  继续压缩6%的行政经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学前教育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启动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行动计划。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继续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向全省就读高中至本科阶段学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并免除或补助学杂费,解决因学致贫问题。免除中职贫困学生的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免除高中贫困学生的学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全力提高资助标准,在以往各类资助金的基础上,为中职、高中、高校贫困学生提供每生每年1000元的扶贫专项助学金,解决贫困学生在校的基本生活问题。完善省内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优先安排助学贷款,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做到应助尽助。

  第三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贫困地区的能力

  实施省内高校倾斜性招生扶贫政策,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贫困家庭学生有公平上升通道。实施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积极争取国家高校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我省倾斜,争取省内高校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规模。

  第四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推广“政府规划创办园区、企业建设标准厂房、配套发展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行“引厂入校”“引校进厂”“前店后校”等校企合作。加强与东部八个对口帮扶城市职教资源对接,推动实施东西职业教育特招计划,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提高中职入学率、降低流失率,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继续做好职业教育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启动职教圆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省内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中职院校选择就业好的专业,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单列招生计划。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政策,鼓励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力争到2020年,“两后生”农村学生100%接受职业教育培训。

专栏15   教育扶贫项目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进第二期农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0%左右。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贫困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条底线要求,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解决或缓解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和农村寄宿制大通铺问题,逐步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标准化。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增加特殊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使中西部贫困地区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基本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教师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

特殊教育发展:支持省、市(州)、县三级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开展学前教育,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特殊教育教学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等。支持特教资源中心(教室)建设。

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加强职业院校建设,全面实施“一户一人”就业培训计划,64其中8

雨露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两后生就读职业,提升谋生技能。

职教圆梦行动计划:年开始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招生。

  第五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健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全省贫困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临床专科及产科、儿科建设。强化省、市(州)级三甲医院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城市诊疗资源和咨询服务向贫困县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行城市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一对一”对口帮扶贫困县医疗机构,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0年,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贫困县先行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赋予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自主招聘权。加快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强化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医学专科学校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医学类专科学生,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加强农村计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贫困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机构人才。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支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强民族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民族药药材和制剂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药资源保护利用,争取将更多具有良好疗效的特色民族药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第六节 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降低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费用实际支出。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稳定参保(合)率。统筹民政医疗救助、计生医疗扶助和扶贫资金,建立贫困人口特重大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逐步提高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实行“门诊统筹补偿+住院统筹补偿+重大疾病补偿”模式,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推进医保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经转诊住院即时结报。健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时效,建设医前、医中和医后救助相结合救助体系。对突发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支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实现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率100%。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优先发放贫困人口居民健康卡,建立贫困人口专项健康档案,实施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探索市域和省域内农村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居民健康卡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进一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对贫困人口家庭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为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推进健康扶贫服务协同。推动全省健康扶贫信息化管理,采集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及疾病信息,建立以居民健康卡为身份标识的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贫困人口疾病关联性分析,深入挖掘分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健康影响因素,实施针对性的医疗和公共卫生干预和服务,推进健康服务、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的协同服务,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疾病负担。

  第七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加强贫困乡镇村结核、疟疾等传染病防控力度,综合防治碘缺乏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等地方病,对农村贫困人口食用合格碘盐给予政府补贴,加强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防治。强化贫困村艾滋病筛查防治,并建立防治联系点,加强肿瘤随访登记,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实施新生儿疾病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项目,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扩大免费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基层计划生育队伍。

专栏16   医疗健康扶贫项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特惠政策:降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政策:继续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费用通过医保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选择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的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比例报销,切实,减轻贫困大病患者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从2017年起,对农村贫困家庭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支持民族自治州、县设置本民族医医院,在其他市有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立民族医专科,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推广民族医药适宜技术。

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县级医院建设“百院建设工程”,规划实施县及县级以上医院和急救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乡镇卫生院和计生站、村卫生室和计生站等建设项目。

妇幼保健(院):规划实施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保健中心、儿童医院等建设项目。

重大疾病预防项目:规划实施县级疾病预防控中心、传染病院、艾滋病关爱及康复中心等项目。实施新生儿疾病和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项目。

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平台:贫困地区逐步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做到“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

  第八章 打好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战

  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在稳定脱贫中的保障作用,实现158万“两无人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第一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按照当地标准的10%-30%分类别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对农村低保中的季节性缺粮户实施好粮食救助。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确保2020年前,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措施,科学制定临时救助标准,规范临时救助范围,有效保障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基本生活。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结合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以县为单位全面建立起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继续对农村低保中的季节性缺粮户实施好粮食救助。确保到2020年前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以及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全部脱贫。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科学测算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将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作为民生必保项目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完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提高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为特困供养人员有效提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

  第二节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把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作为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持续做好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建立长效缴费激励补助机制,引导群众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积极探索家院互融、互助养老等适合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拓宽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提高老年人养老的物质基础。

  完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2500个农村幸福院,新建和改造一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29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和孤儿院。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完善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实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留现行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支持有实力的县(市、区)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十三五”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保护体系

  完善“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全面做好“三留守”人员的基础管理工作,探索健全关爱服务的制度机制,形成党政主导、群团协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的良好氛围。建立留守儿童之家,设计切实可行的关爱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定时开通视频电话,让留守儿童与在外家长进行情感交流。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的方式,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生产生活困难,建立健全养老、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让“三留守”人员有依靠有保障。加快建立以维护儿童、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鼓励农村妇代会主任、心理咨询专职教师、社会志愿者等群体为农村留守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2020年,建成全省农村儿童的安全保障网,加强救助站建设,健全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关爱救助体系。

  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持。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专栏17   社会保障兜底项目

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加大省级对低保标准制定的统筹力度,2017年至2019年,由省级分区域划档次确定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到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统一为一个标准,并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与脱贫攻坚进程、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返贫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相应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

社会和救助保障体系:规划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年公寓、残疾人托养中心、救助站、孤儿院等救助保障体系项目。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蒲公英留守儿童之家”项目。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以政府为主导,聚集社会各方力量、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加强国际减贫合作,构建扶贫新格局。

  第一节 强化东西扶贫协作

  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建立与东部帮扶城市精准对接机制,确保帮扶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贫困户。推进东部帮扶城市与我省8个市(州)贫困县县乡村结对帮扶,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精准对接,不断深化帮扶合作,进一步提高帮扶的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加强我省党政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东部对口帮扶城市挂职学习,促进思想解放、观念转变、能力提升。

  开展产业就业扶贫合作。推进与帮扶城市合作共建园区,引进帮扶城市企业到对口帮扶地区投资兴业,有效承接帮扶城市产业转移。充分发挥帮扶城市与贵州旅游资源差异性大、互补性强的优势,整合帮扶双方旅游资源,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大帮扶双方在旅游市场拓展、项目开发、招揽客源、机场航线开通等方面的合作力度,联合打造一批旅游精品线路,联合开展旅游项目招商推介和旅游产品营销推广,构建跨区域旅游协作网,共同开发互为目的地的旅游客源市场,推动旅游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提高我省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技能培训,促进我省贫困户劳动力向东部帮扶城市有序转移和稳定就业。

  开展教育医疗扶贫合作。积极争取东部帮扶城市支持建设一批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运动场等基础设施,援助一批教学设备,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引导双方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开展结对帮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我省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尤其是乡村教师队伍素质。积极争取东部帮扶城市支持,加快我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能力建设、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疗管理、医疗技术、临床科研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远程会诊、远程继续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帮扶城市医学专家义诊行动和“慈善光明行”活动。争取对口帮扶城市支持我省民营医院建设,通过合作办医等方式提高民营医院医疗水平。

18  


教育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教育人才帮扶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医疗卫生项目:医疗配套设施建设、医疗人才培养建设、医疗人才入黔计划、医疗水平提升建设。

产业园区共建项目:------

旅游产业项目:-

交流协作重点项目:---

  第二节 开展定点帮扶

  完善省、市(州)、县三级脱贫包干责任制,根据当地脱贫规划制定帮扶年度计划,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明确包村包户的对象和帮扶责任人,推进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包干扶贫贫困村,不脱贫不脱钩。建立定点扶贫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实现党建扶贫挂钩帮扶贫困县乡(镇、街道)、贫困村定点扶贫的全覆盖。积极争取中央选派金融、科技和营销等方面的优秀干部到我省贫困地区帮扶。支持好、配合做好定点扶贫我省的39家中央单位对我省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全覆盖帮扶工作,继续推进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在毕节试验区实施“同心工程”项目,借助统一战线的力量,推进黔西南“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向“科技扶贫、创新发展”试验区转变,办好“中国美丽乡村、万峰林峰会”等活动。

  第三节 开展企业帮扶

  支持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到全省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引导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贫困县整县帮扶。争取“同舟工程——中央企业参与‘救急难’行动”更多参与我省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的贫困家庭的帮扶救助。引导和支持好省农村信用联社、茅台集团、开磷集团、瓮福集团、盘江集团、贵州电网公司、贵州中烟工业公司、乌江水电开发公司、金元集团、中国移动贵州分公司、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保利贵州置业公司等12户国有企业结对帮扶务川、道真、关岭、榕江、赫章、紫云、晴隆、沿河、纳雍、望谟、从江、册亨等12个县,从发展主导产业、互派干部交流、开展园区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推进教育培训、推动城镇开发等方面全面推进结对扶贫工作,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有效带动受帮扶的贫困县经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扶贫公益信托,以村企共建为平台,引导和鼓励全省民营企业参与“一对一”包干脱贫计划,启动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活动,着力支持好万达集团整县帮扶丹寨、恒大集团整县帮扶大方、贵州宏立城集团对遵义赤水市51个贫困村全覆盖式帮扶、贵州兴伟集团帮扶普定秀水等工作,确保受帮扶县整体脱贫。

  第四节 加强国际减贫合作

  加强国际减贫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减贫领域合作,借鉴国际社会创造的多部门综合扶贫、参与式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制定村级扶贫规划以及科学的评估监测等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扶贫开发的“贵州经验”。积极参与中非减贫合作、“东亚减贫合作倡议”等国际减贫行动,继续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南南合作,在减贫和社会发展经验交流、信息分享、能力建设、共同研究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推动双方减贫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探索国际民间组织参与贵州扶贫开发模式。

  吸引外资参与扶贫开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国际金融资金参与精准扶贫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加大对贵州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创新金融扶贫产品,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创新外资扶贫项目引进、实施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外资扶贫项目管理系统,营造良好的国际投资环境,培养一批一定先进理念的外资项目管理人才。

19  

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同舟工程,   “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行动计划,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社会关爱行动,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牵手行动,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行动,“扶贫攻坚”志愿者行动项目,“邻里守望”志愿服务行动,扶贫志愿服务品牌培育行动。

  第十章 保障措施

  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组织实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精准扶贫脱贫机制。全面实施《贵州省精准识别和脱贫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深化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统筹大数据“扶贫云”信息平台、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平台、扶贫开发工作平台以及扶贫监督考核平台。通过大数据“扶贫云”信息平台连接国家层面和省市县乡村五级,定期对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完善公告公示制度。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大数据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平台,聚焦“两有户”、“两因户”、“两无户”、“两缺户”,实行差别化的精准扶持政策,健全精准施策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和评估认定制度,健全贫困退出机制,规范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

  扶贫资源动员机制。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稳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扶贫服务的资金规模。运用新媒体技术,搭建信息发布与互动救助平台,开展政策咨询、商品推介等综合服务,建成“互联网+”社会扶贫应用系统,推进不同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信息、规划及资源互通互联。

  贫困群众参与机制。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传统美德,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的宣传、培训,利用各种途径传播市场经济知识和竞争意识,建立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完善乡规民约和村民自治制度,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组织化水平,在人口较多的贫困自然村寨或村民小组,探索开展村民自治,通过议事协商,组织群众自觉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用好省“扶贫专线”,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渠道,实现群众对扶贫工作的监督。

  资金项目管理机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省安排的部分财政涉农资金捆绑集中使用。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利用大数据“扶贫云”信息平台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立项实施、资金拨付、监管验收、绩效评估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力度,推行扶贫项目资金乡村公示制度、“民生特派”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强化责任倒查,构建自我监督、行业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面监管体系。

  考核问责激励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对贫困县、贫困乡镇实行扶贫工作“一票否决”。对巩固脱贫工作不力、贫困发生率不降反升、不能按期退出、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建立省扶贫荣誉制度,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二节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争取中央加大对贵州扶贫开发的投入,特别要争取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进一步向贵州倾斜投入。省级财政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力度,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确保投入只增不减。

  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加大对我省贫困地区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通过我省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创新基金筹集方式,完善基金分配机制,重点支持带动性强、回报长久的项目,建立稳定的退出和偿还机制,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探索PPP模式。

  金融政策。继续实施贫困户发展生产的“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扶贫小额“特惠贷”,力争至2020年末,全省实现“特惠贷”累放额突破600亿元。鼓励财政等部门整合资金推广“贵扶贷”、“惠农贷”、“惠工贷”等金融产品。建立健全农村资源确权、价值评估、流转等配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扶贫龙头企业授信额度,重点突破1000-3000万元的信贷瓶颈。推进贫困县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确保贫困县60%以上的乡镇创建成信用乡镇;探索开展“公司+贫困户”综合授信,建立省级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加快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档评级工作。推动农发行省分行、国开行省分行分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鼓励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确保定向降准释放的可用资金100%用于扶贫开发。力争扶贫攻坚期内,贫困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可用资金80%以上用于当地。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探索建立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力争脱贫攻坚期内,60家以上企业在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10家以上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建立1家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继续加大贫困地区水利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力争信贷规模达400亿元以上。

  土地政策。合理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贫困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争取中央对贵州安排更多的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利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摸底调查和确权颁证,积极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确权颁证,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扶贫带动效应好的企业和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提供用地支持,开展贫困乡镇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流动试点。争取国家取消应收取的地方30%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将该项费用全部留归地方政府专项用于扶贫土地开发。

  干部人才政策。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更多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争取我省更多的干部到中央单位交流任职,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和有关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研究提出倾斜性支持政策。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事业单位人员双向挂职锻炼,畅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营销、品牌打造等人才引进渠道,引进一批人才到贫困地区发展,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互联网+”精准扶贫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以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扶贫产业生产经营型人才、技术推广人才为重点,培养农村扶贫开发实用人才。鼓励省内大中专院校开设创意农业、高端营销、饮食养生、山地疗养、乡村旅游、品牌打造等专业,招生指标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通过“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方式,通过理论-实训-实习-就业全流程培养模式,培养本土一大批成高素质的发展人才。建立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优秀干部到贫困地区、扶贫部门工作;优先提拔和重用在扶贫攻坚中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优秀基层干部。加强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省市县三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省、市、县、乡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职责。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脱贫攻坚任务期内,县级领导班子保持相对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着力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选派,确保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贫困户都有1名以上帮扶责任人。

  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重在乡村的分工机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扶贫工作负总责,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市(州)县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要制定实施意见,做好扶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具体责任,要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措施,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担负起扶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带头遍访贫困村贫困户,亲自部署和协调落实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任务重的市(州)、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向省委、省政府签署责任书,每年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各级行业部门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把扶贫工作纳入本行业“十三五”规划,每年向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任务落实情况。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对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需明确主题责任、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内容时间: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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