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将在我市“两群”区县中识别一批乡镇,作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帮扶乡镇,采取市领导“定点包干”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实施乡村振兴,力争经过5年时间实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安排部署,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围绕“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布局,聚焦欠发达地区短板弱项,立足长远发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相对稳定,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集中支持重点帮扶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五个振兴”,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主要目标
重点帮扶乡镇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100%,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力争到2025年,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本区县中等偏上水平,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本区县增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或全面乡村振兴中有亮点、有特色,能与区县其它乡镇同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作用。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搭建社会参与平台,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帮扶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由政府主导逐步向群众主观能动转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坚持精准帮扶,分级分类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帮扶工作首要任务,根据各乡镇资源禀赋和发展短板,充分发挥各帮扶集团成员单位优势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级分类、全面推进。
四是坚持规划引领,聚焦短板弱项。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找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公共服务能力偏低等各方面问题,因地制宜规划重点项目,既体现重点帮扶的一致目标,又充分考虑各乡镇实际需求。
五是坚持压实责任,严格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内容和方式,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情况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引导各区县将工作重心向乡村振兴转移。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推进衔接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完善衔接政策,因地制宜创设制定一批衔接政策,强化政策保障,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二是健全重点对象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抓好分层分类常态化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三是加大帮扶支持力度。坚持新增乡村振兴资金优先满足、新增乡村振兴项目优先布局、新增乡村振兴政策优先集中、新增社会帮扶资源优先配置的“四个优先”原则,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集中支持。“十四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向每个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安排1000万元补助资金。市级金融单位、保险机构要加大对重点帮扶乡镇的倾斜支持力度,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先保障重点帮扶乡镇的发展用地需要,确保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开新局”。四是加强脱贫人口产业就业帮扶。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优化产品供给。持续加强消费帮扶,切实解决“滞销”、“卖难”等问题。用好用足小额信贷政策,加大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新建、改扩建、优化整改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公益性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加快构建脱贫人口培训体系,提升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为有外出务工需求的脱贫人口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和适当交通补助。五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认真对照落实关于后续扶持的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后续扶持协调机制,推动后续帮扶政策落地落实。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对易地搬迁人口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突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产业、就业帮扶,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六是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通过谋划优质项目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落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管理,进一步摸清底数,明晰权责,加强监管,确保持续发挥效益。七是加强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主动加强与山东省协作单位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对接,引导帮扶项目、资金优先布局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在打造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升级版”上下功夫,争创鲁渝协作特色品牌。八是加强驻乡驻村工作。压实驻乡驻村工作队管理责任,对照《乡村振兴驻乡工作队任务清单》要求,督促驻乡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强化关怀激励,提高驻乡驻村干部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人身安全。九是认真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有关工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四个方面内容,对标对表抓好落实,认真筹备迎接国家后评估各项工作,确保后评估取得优异成绩。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立足区域差异和资源禀赋,合理布局发展产业,提高产业发展区域协调性,持续加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强化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打造特色产业带,培育壮大农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小规模、多品种、高品质、好价钱,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优化产品供给。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加快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高标准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推动产镇融合、产村融合,建设功能强、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融合综合体。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大对重点帮扶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支持重点帮扶乡镇实施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支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老年人协会等,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人才建设。建立村干部成长激励机制,从致富带头人、经商能人、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持续整顿后进村党组织,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创新适合乡村发展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吸引社会各界人才回乡创业,反哺家乡。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从业技能培训,积极培养本土创业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种养殖能手、农村经纪人,带动更多群众创业、就业。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向贫困区县选派优秀教师支教,派遣优秀科技人员到贫困区县提供科技服务、指导,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锻炼,加快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人才队伍。
三、组织保障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由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以及其他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副市长,采取 “一对一”或 “二对一”方式,分别定点联系17个重点帮扶乡镇,指导和帮助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1个牵头部门+N个成员单位”的方式,组建17个市级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定向帮扶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动员鼓励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其他社会团体和单位积极参与集团帮扶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力量。市级帮扶集团为每个乡镇派驻驻乡工作队,每个驻乡工作队由3名以上干部组成,其中1名副厅级干部任队长,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市领导和市级帮扶集团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赴联系乡镇开展调研、指导发展、推动工作1次。市级帮扶集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系市领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乡村振兴工作。?
各区县党委政府要参照市级重点帮扶乡镇的做法,对辖区内乡镇实行区县领导定点包干。
(二)坚持科学发展,强化规划引领。“两群”区县和各乡镇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找准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紧紧围绕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2021-2025乡村振兴规划。各帮扶集团要加强对规划指导,协调召开规划论证会。各乡镇规划于2021年9月底前,经联系市领导审定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坚持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重点帮扶乡镇乡村振兴工作全过程监督。重点帮扶乡镇资金管理情况和重大决策必须全程进行公示公告,确保群众和社会知情,做到阳光、公正。各区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业务指导监督,对各类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对闲置、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坚持督查巡查,强化结果运用。重点帮扶乡镇工作实行“季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各驻乡工作队将上个季度的项目进度、工作进展、典型做法、存在问题等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半年对重点帮扶乡镇开展一次督查。每年年底至次年年初,对重点帮扶乡镇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程序规定进行表扬和提拔重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甚至违法乱纪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两群”区县每年3月底前向市报告重点帮扶乡镇工作开展情况。
内容时间:20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