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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0  编辑:陈亚丰

相关区县(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统一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依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要求,原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完善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范围。各区县要根据相关规划,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建设的不同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基本要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等情况。基本内容不完整、不明确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三)负面清单。项目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均不得纳入项目库。

二、编制程序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村级申报项目清单,经适当形式公示后,向所属乡镇提出入库申请。

(二)乡镇审核。乡镇要加强对村级申报工作的指导,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做好项目综合排序,提出滚动实施建议,经适当形式公示后,报区县行业主管部门。

(三)区县审定。区县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性质履行行业论证把关职能,负责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特别是市场风险、环保准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进行论证审核,审核后提交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区县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相关规划,结合行业部门论证结果,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关注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区县乡村振兴部门提出初步建议意见,提请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会议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以适当形式公告公示。

对确需跨年实施的项目,可一次性发包,分年度纳入项目库、分年度编制实施计划、分年度安排资金。

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也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按上述要求提请会议审定后入库。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项目库建设管理要求总体保持稳定。项目库规模要与财力状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需求相匹配,规范项目库建设,做到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避免举债搞建设。原则上,项目库平均每年度规模不超过上年实际投入资金量的120%,不低于上年实际投入资金量。

(二)加强部门统筹衔接。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做好项目储备和入库管理等工作。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项目纳入项目库,同时做好项目库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共建共管共用。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库信息系统支持服务工作。

(三)强化项目动态管理。各区县要加强对项目库建设的督促指导和跟踪监测,不断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每年11月底前,编制好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并予公示。对因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导致难以实施的项目,经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从项目库中清退;对调整建设内容或实施年度的项目,在项目库中及时变更项目内容和时间进度安排;对新识别的项目,经审批后新增入库,做到程序完备、进出有据、适时更新。每年4月底、10月底定期将调整后的项目库向市乡村振兴局更新报备。每年10月底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当年项目库,当年未实施的项目可直接纳入次年项目库。市级组织对各区县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判,结果纳入资金绩效评价,并作为次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系统数据维护。项目库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要同步做好线上线下项目库建设,及时认真做好项目入库、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资金拨付情况等信息采集工作,在系统内相关管理模块中及时更新。

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区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有关细化要求。

请各区县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将项目库管理的细化文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完成2021年度项目库首次报备。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29日


内容时间: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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