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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两会新声:脱贫攻坚多举措,争取再战再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4  编辑:刘梦迪

       导语:脱贫攻坚奔小康一直是社会的热点话题。脱贫致富不仅是整个民族的奋斗目标,也是平民百姓的企盼。从村庄县镇到一线城市,每个人都在为之努力奋斗着。

那么,我们这一代人又应如何走好这条新长征路呢?今年两会围绕脱贫攻坚,提出了医疗、教育、养老、住房、产业、就业等多方面的新举措。



  • 新声一:病有所医

为了改变“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2009年,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纳入政府管理的范围,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国民提供。同时政府加强了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包括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等措施。

医疗卫生制度本质上是政府为了实现其对于人民健康承担的政治责任而在医疗卫生筹资、服务供给、监管等方面进行的体制机制安排,其最高目标是以较低的社会成本,较好地维护人民健康。

从操作层次来说,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有公平、效率和质量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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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三方面目标出发,现代医疗保障制度通常应具有三个显著特征:

(1)筹资上,按照全体居民的承受能力负担费用,能够有效分担疾病风险。

(2)服务上,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机构的目标是以最小成本生产最多的健康产出。

(3)支付上,由“单一付费者”进行总额预付,控制医疗支出增长。


王大树,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美国斯坦福大学客座教授、中国健康城市研究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财政学、金融学、发展经济学。

朱璐璐,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财政学、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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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声二:教育公平

我国教育事业围绕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不断扩大教育规模,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制约特殊儿童教育公平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开始瓦解,人民群众关切的学前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获得综合治理,残疾儿童特殊教育被纳入政府规划。

义务教育方面,国务院通过在全国开展专项评估工作,地方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采取具体举措,共同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

学前教育方面,国家教育规划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投入,2016年学前三年入园率将达75%,各地加大支持公办和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建设。

特殊教育方面,残疾儿童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获全面落实,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的通知》,全国37个市(州)、县(区)被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

2015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报告,在总结肯定2014年地方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绩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了未来发展建议,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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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教授。

高华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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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声三:养老服务

在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且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中国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然而目前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在弱化,传统的以土地为基础的养老保障也变得难以实现。

从现有情况看,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还存在很大改进空间,老年人养老保障也面临较多的问题。就家庭在老年人养老保障中的作用看,目前的农村社会环境和发展状况正在淡化家庭理应发挥的积极作用。

从正式的制度保障来看,一系列普惠型和瞄准型政策的实施对于缓解连片特困地区老年人经济困难的现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养老保障方面,新农保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农村养老保障的基本体系,本次调查发现,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老年人通过新农保平均每人每月能够领取90.76元的养老金,这对在贫困线徘徊的老年人来说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基本生活需求问题。农村五保制度也在逐渐完善,对于五保老人的供养涉及其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压力。

此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逐步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提供补助。

201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养老机构逐步开始改革,养老服务业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逐渐得到政策支持,中国养老服务业逐步向多元化发展。


唐丽霞,中国农业大学农村发展与管理专业博士,德国洪堡大学农学博士,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发展管理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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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声四:住有所居

住房是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住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城市相比,中国农村住房设施不足和住房质量落后问题较为突出,为数不少的人面临住房困难问题。与一般人群相比,农村残疾家庭,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的残疾家庭,因为在生理、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弱势状态,面临住房贫困的可能性更大,住房贫困的严重程度更高,处于住房贫困状态的时间也更为持久,住房贫困对于残疾人生活质量的影响也更为突出。

目前,针对农村残疾人的危房问题,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各地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支持残疾人住房改造和改建,但是支持力度较小,贫困程度较深的残疾人家庭难以得到政策的支持。从现有的补助政策看,扶贫办对国定贫困县农村住房改造有5000—8000元的补助,民政部门对倒房重建的补助标准也在5000—8000元,残联对困难残疾人家庭住房改造也有5000—10000元的补助。

连片特困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财力有限,大规模改造残疾人的住房问题不切实际,应该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群体上。为此需要改变住房补助标准低、受益面广的做法,而采取提高补助标准、收窄受益面的做法,建议在连片特困地区,根据贫困等级、家庭结构和危房等级对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应得到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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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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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声五: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的关键在于如何选择产业,体现产业项目安排上的精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要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要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要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要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贫困地区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要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这些要求为产业扶贫指明了大的方向。

《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则具体指出:要科学确定特色产业,即科学分析贫困县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新型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选准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产业;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特色产品加工,拓展产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总体来说,要打赢脱贫攻坚战,选择产业扶贫项目时必须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特色鲜明、惠农益贫。


蔡志海,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社会学博士。

娄章胜,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工会主席、教工党支部书记、社会学院中国社会思想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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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声六:保障就业

就业是人生存之本,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核心及重要环节。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城市适应能力是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关键,也是目前被征地农民面临的最主要的困难,而目前大部分被征地农民认为就业是他们关心的头等大事。

为了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充分就业,建议继续加强培训的力度,增加对培训的投入力度,继续完善现行就业政策。

(1)应继续加快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民族特色商业街等各类专业特色化市场的开发建设,积极引导农民经营农家乐、家庭旅游业等形式自主创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采取被征地农民入股、自主创业等多种方式,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同时大力发展乡村劳动经济,打造劳务品牌,通过劳务输出或劳务派遣等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

(2)可考虑把农民的土地、宅基地入股的方式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3)被征地农民中凡具有一定经营能力、愿意自主创业的,有关部门应提供及时的便捷服务,并按照城镇失业人员对待,享受现行有关注册登记、场地安排、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4)国家应出台就业方面的强制性政策,规定企业尽量雇用新疆籍员工和被征地员工,其比例自治区和地方政府自行规定,若比例少于自治区相关规定不能征地。凡新招用被征地农民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自治区应按相关规定提供一定期限和一定数额社保补贴、工资补贴或可以采取减免税收等形式,鼓励他们优先招用被征地农民。

(5)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信息数据库,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6)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考核责任制。为了促进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应把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纳入到政府主要领导人政绩考核体系,继续完善问责制,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阿里木江·阿不来提,新疆师范大学少数民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茹克亚·霍加,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副院长,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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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时间: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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