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彭水城乡低保逐步实现从拓面增量向规范提质转型。“但仍存在政策执行走样、管理不够规范、群众满意度较低等问题。”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县委、县政府下决心管好城乡低保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县政府为此专门确定了低保管理的规则,于5月31日印发了加强城乡低保管理的方案,采取多种措施,把城乡低保抓实。
在具体工作中,着眼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全县推行户主申请、审查受理、调查核实、听证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发放低保金的“九步流程”,不允许简化和颠倒流程。在调查审批过程中,全面实行“三查一评两公开”,即对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实行入户调查、邻里访查、相关项目比对核查,在此基础上,乡镇和村、社区两级联动听证评议,对听证评议结果和最终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县政府确定,根据低保对象收入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享受标准有升有降、享受人员有进有出,坚决杜绝不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现象的发生。
为了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从6月上旬开始,彭水各地通过媒体、乡村公开栏、集镇赶场天,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发放政策资料到户,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实施城乡低保的意义、保障范围、条件标准以及申请办理程序,让群众树立正确“低保”观念,自觉理解、积极配合、共同监督。
与此同时,县政府还分别明确了县民政局、财政局和各乡镇、村居委的资金组织、申报审核、发放管理职责,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建立了公示、工作监督、举报查处、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尤其是建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员制度,选择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了解熟悉业务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群众代表,对城乡低保开展巡查。
县政府明确提出,对不按程序、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财物、搭车收费、暗箱操作,管理不力、把关不严,挤占、截留、挪用、拖欠、平均或再次分配低保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时间: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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