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乐都区位于青海省东部湟水河中下游,域总面积30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6.5万亩。全区辖7镇12乡,354个行政村,14个居民委员会;2014年,全区共有94164户,293825人,其中农村人口16.36万人,是一个汉、藏、蒙、回、土等多民族聚居地区。2020年4月21日,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一)扶贫情况
按照每人每年生活水平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计算,55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历史性消除。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
(二)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及基本规划
乐都区切实发挥好政府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好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和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工作落实,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主动仗"。
一是认真落实救助政策,加大救助力度。一是加强资金拨付。按照各项救助保障政策和标准,截至目前,累计为全区4806户10972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05万元。二是强化临时救助。及时将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至目前,为791户临时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290.6万元。三是扩大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21户48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3户238人。四是加大排查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承接主体作用,认真摸排是否存在"漏报""漏救"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真正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五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截至目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9人,救助资金15.3万元;为22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8.4万元;为9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36万元;为475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助金28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84.5万元。
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推动养老服务转型升级。一是理清思路分析趋势,谋划新格局,打造本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聚焦基层服务需求,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能力,稳步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重点对民政四类对象及80岁以上的空巢和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使更多的老年人受益。二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区已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开展全面评估工作,测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满意度。三是继续开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因地制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老人能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爱和慰藉。四是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以村级老年协会管理运行互助幸福院为抓手,打造老年人互助养老之家。积极探索"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社会参与、政府扶持"互助式农村养老模式,加强农村幸福院分类管理,建立村自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营机制,满足老人休息、就餐、娱乐等需求的功能和设施。
(来源:乐都区政府网)
内容时间:2020-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