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和县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属五县之一。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北靠青海湖,南临黄河,东以日月山与东部农业区为界,西与青海青南藏区毗连。总面积1.73万平方公里,截止2012年,总人口为13.4万余人。2020年4月21日,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一)扶贫概况
自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始终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来抓,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五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责任制和县级领导包“战区”督战制度,按照深度贫困县脱贫摘帽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八个一批”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专项扶贫方案,累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58亿元、中央和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58亿元、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1.81亿元,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村集体经济、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等扶贫项目,县扶贫产业园、乡村旅游扶贫产业园、光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贫困户到户产业等扶贫项目效益显著,99个村集体经济全面“破零”。全面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突出“精神脱贫”工作,进一步激发了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通过全县五年集中攻坚,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人均收入连年提升。全县40个贫困村和4487户1458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清零”,全县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1198户3594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15.45%下降到2019年底的0%。2020年3月,我县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专项评估验收,4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民和等17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序列的公告》,全县完成深度贫困县脱贫“摘帽”任务,兑现了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我县各族人民群众达到了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二)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及基本规划
1、坚决筑牢返贫防线。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重大要求,实施好总投资9285万元的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发展、金融扶贫贴息等一系列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做强乡村旅游、特色种养、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持续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统筹做好健康、教育、生态、保险等行业领域扶贫,进一步完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2、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多能”的建设原则,汇集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金,突出抓好龙羊新村、上塔迈等7个省州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和8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尽力补齐农牧区发展短板。结合1号文件宣讲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推动农牧区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共和新闻网)
内容时间:2020-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