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原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政府驻地海城镇。海原县是集干旱山区、革命老区、回族聚居区为一体的农业人口大县,还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16年累计完成贫困村销号45个,减少贫困人口8.3万人,贫困面由36%下降到19%。2019年脱贫出列贫困村5个,减贫5646户19253人,累计减贫25476户99788人,126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44个深度贫困村全部稳定退出,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0.83%。2020年3月4日,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一)扶贫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尽锐出战持续发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整合扶贫资金 6.34 亿元,紧盯“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开展“四查四补”,消除了 932 户 3575 人边缘易致贫人口、419 户1891 人脱贫不稳定人口致贫返贫的风险。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27 户,抗震宜居农房 1320 户,新增户、回迁户自来水补入1026 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实现动态清零。投放扶贫小额贷款 1.96 万 户 9.38 亿元,125 个贫困村实现光伏扶贫分红 3512 万元。扶贫保险产品、“防贫保”实现全覆盖,剩余 1035 户 3314 人全部脱贫退出,实现了县摘帽、村出列、不落一户一人的脱贫目标,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二)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及基本规划
2021年6月10日,寻乌县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正式拉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帷幕吹响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号角。
根据市委编办批复,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扶贫办公室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自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扶贫办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实现贫困县摘帽、6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2167户5101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顺利通过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2014年以来一直获评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好”的等次;2019年获评全省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2020年12月15日,在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举办的中国脱贫攻坚经验做法交流对话沙龙中,寻乌县作为全国三个典型脱贫摘帽县之一出席会议,向世界分享了经验做法。县扶贫办公室先后获评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第十届赣州市文明单位、国家发改委“十三五”搬迁工作担当有为集体等荣誉,向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县乡村振兴局将不负重托、牢记使命,立足新起点、担当新使命,紧扣职能职责转变,继续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乘势而上、接续奋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到全县乡村振兴建设中,促进全县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在新的起点上谱写寻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政府网)
内容时间:2020-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