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7个决议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各位代表,今天的全体会议,应出席代表2943人,出席2859人,缺席8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 今天全体会议的议程是表决各项决议草案、决定草案和慈善法草案。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201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把握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张德江: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814票,反对27票,弃权16票。宣读完毕。 张德江:通过。 |
内容时间: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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