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按照全区创业就业工程推进会议要求,翁旗将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四类群体实现创业就业,加快推进创业就业工程深入开展。
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拓宽就业领域,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对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中,录用蒙古语授课毕业生不低于政策规定的比例。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
二是推动农牧民转移就业。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牧民工在城镇就业、落户、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农牧民工享受同城同工同酬待遇。加强区内外劳务协作,积极开辟外埠劳务市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积极创建旗、乡、村三级转移就业示范点,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劳务输出品牌,不断稳定和扩大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是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重点帮扶、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就业回访、岗位储备等制度,及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成果力度,适度开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四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工作。鼓励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贷款、户籍管理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和扶持建设项目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优先招录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就业局)
内容时间:201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