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要求,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自治区计划连续五年投入翁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含2013年),作为担保补偿金,由金融机构将担保资金放大10倍发放贷款,专项投放扶持贷款1亿元。预计每年发放20个左右的嘎查村,争取到2017年全旗109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实现“项目全覆盖”。
今年,翁旗已确定与农业银行合作,投放2013年、2014年两年的专项扶贫贷款2亿元,用于支持重点贫困嘎查村中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实施种植业、养殖业、农畜产品加工等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从事回收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最高可放宽至5年。
旗农业银行结合业务实际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发放专门信贷产品,主要包括“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和“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两个产品,分别用于支持个人类和公司类客户,其中用于支持农牧民到户的贷款原则上占当年“金融扶贫富民贷款”总额的70%左右。“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由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其中,“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贷款年贴息率5%;“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贷款年贴息率3%。贴息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今年,翁旗主要发放“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4月末,先行完成2013年1亿元的贷款发放任务。
内容时间:201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