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召开落实“两个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会
旗委书记邱文博出席会议并讲话
旗政府旗长黄彦峰主持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希生出席会议
旗政协主席王华出席会议
旗委副书记于宝君传达《中共敖汉旗委员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旗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玺代表旗委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
9月25日,全旗落实“两个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会议在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两个责任”有关精神,分解2014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安排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旗委书记邱文博出席会议并讲话,旗政府旗长黄彦峰主持会议,旗级班子在家成员出席了会议。
邱文博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两个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应对反腐败严峻形势的紧迫任务,是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全旗各级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任务,要将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委的部署上来,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形成合力,为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邱文博要求,要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强化敢于任事的责任担当意识。“两个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分内责任,是全面责任,是直接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全面准确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自觉担当“两个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举措,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明确规定,是对党章的深刻阐述,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根本要求。各级党委要在全面领会落实“两个责任”重大意义的基础上,把握工作重点,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邱文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全旗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倡导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团结进取、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开创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黄彦峰在会上对落实“两个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一要迅速传达学习,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位党员干部中去,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的要求上来,把主要精力用到贯彻旗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认真抓好落实,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纪委和各纪检组要切实承担起执纪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努力形成对反腐倡廉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三要严格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科学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旗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为推动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会上,旗委副书记于宝君传达了《中共敖汉旗委员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旗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玺代表旗委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旗住建局、教育局、四家子镇和下洼镇党委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典型单位分别作典型发言。各乡镇苏木办事处党委(工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旗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中区市直驻敖汉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旗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组长;旗直各系统党委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旗住建局、教育局、四家子镇和下洼镇党委
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典型单位分别作典型发言。
会议会场
内容时间:2014-09-2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3号楼华龙大厦A/B座13层、15层 | 邮编:100029
联系人:罗老师 | 电话:400-0086-695 | E-mail:database@ssap.cn | QQ:2475522410 | 您当前的IP是:
版权所有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京ICP备060364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13号 新出网证(京)字094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