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过前期摸底调查统计上报,经市、自治区民政及慈善部门审核,我旗52名患重特大疾病特困群众获得自治区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金63.75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贫困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就医医疗费用高的问题。
此项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患重特大疾病人员、“三民”等。救助病种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尿毒症、肝癌等20种符合救助条件的疾病。救助标准按照每名特困群众在享受当年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后,自负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根据自负费用情况,分段按比例予以救助,年人最高救助额度为6万元。救助金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直接打入受助人个人账户。
内容时间:201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