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组的管理和监督,仕望集乡结合《邯郸市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制定“四项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约束让驻村帮扶工作组成员人在村里,心在帮扶上,切实发挥他们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各项帮扶计划扎实推进。
一是工作例会制度。乡党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工作例会,由书记或乡长主持,驻村帮扶工作组组长、涉及村支书、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干部参加,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理清驻村帮扶工作组工作思路。驻村帮扶工作组与村“两委”干部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沟通交流帮扶工作和村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措施。
二是请销假制度。驻村帮扶工作组成员因公因私离开仕望集乡的,要提前向乡党委请假备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驻村帮扶工作组成员请假1天的由组长批准,乡党委审批,请假3天以内的由乡党委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报县驻村办和市督导组审批;组长请假2天以内的由乡党委审批,2天以上的报县驻村办和市督导组审批。
三是查岗通报制度。乡党委定期不定期采取实地查看、电话抽查等方式,对驻村帮扶工作组成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查岗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将查岗情况进行汇总,并建立查岗工作台帐。查岗情况报县驻村办,并作为驻村帮扶工作组成员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是工作督导制度。乡党委每月由书记或乡长带队对各驻村帮扶工作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并进行排名,将排位靠后的驻村帮扶工作组,在全乡范围内通报,经督促指导后1周内仍无明显改观的,报县驻村办建议“召回”。(仕望集乡 常强)
内容时间:2016-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