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张志强检查了新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情况。
我县现用广播电视发射塔始建于1984年,目前塔体整体与局部结构已发生变形,塔体和零构件也严重锈蚀,达到正常使用年限。新塔位于南狗台村南,是灵寿县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新广播电视发射塔设计高度为128米,总投资195万元,占用土地7.05亩,建成后将承担多套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和发射任务,其中包括中央无线数字广播电视节目18套,灵寿自办电视节目两套,将进一步丰富全县群众的收看电视节目内容,提高灵寿县自办电视节目的覆盖率,工程预计12月底建成。
张志强对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电视台要严把质量关,结合相关部门,做好广播电视塔的安装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看上清晰高质量的电视节目。
内容时间:2016-03-07